和愛貓一篇:我是聯邦緝毒署的警察。。
曾經有個房客,老少三代住一起,兩代單媽帶著孫輩。
這家搬進來,沒什麽麻煩,偶爾去一趟裏麵也還幹淨,跟房客談得來有時候就多聊幾句。每月政府的支票不用操心。
於是有一天,這祖母說,我是聯邦緝毒署的警察,以前還被派到南美去做地下工作。。。
還拿出兩把手槍和手銬來給我看。
後來我把這事跟夥計說,他說,這老太婆(其實不很老)既然是警察,怎麽混到現在這地步,靠政府福利活著了,一定是做警察的時候常在河邊走濕了鞋,自己也販上毒了被擼了。
果不其然,住了一兩年以後某次告訴我,樓梯壞了,把腿摔壞了。房租也不交了。把夥計找來一看,那塊樓板裂了,是被人撬壞的。。。
到法庭趕她走,還裝模作樣地拄著一對拐杖。平時可沒看見用啊。
那還是早年間,趕個人不費勁。再也沒見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