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家人租了兩年。平時基本都按時交費。今年一月份時支票兌現不出,拖了10天才到賬。
租戶情況如下。一家5口。夫妻倆帶一個孩子,還有他們的母親。女方因工傷在家($2000/m),其他三人(包括老人養老金)共$10000/月。房租3200/m.
我和租戶contract快到期了。擔心她一家收入不夠,如果後麵再續約的話,說不定哪天就交不出房租了。
他們願意再呆下去,但是隻願意提供pay stubs。我想看一下他們的報稅記錄,但是一直沒有答複我。
請教一下,這種情況要和他們續約嗎?
還有,為什麽不給報稅記錄呢?通常有哪些原因呢?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