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您的解答!
我是2009年拿到的綠卡,我父母幫我申請的,那會還沒結婚也沒有孩子,10年在國內結的婚並有了孩子,去年為太太與孩子提交的130,今年7月老婆孩子入境,並在90天後提交了485、765、131,前幾天移民局說我的收入不及格,需要增補聯合擔保人,但是在這之前我谘詢過律師應該是沒有問題的,懶得解釋了,隻能麻煩我姐成為我的聯合擔保人,另外,移民局還很離譜的把我給小孩準備的693與864掃描到我太太的賬號裏了,所以小孩的賬號裏沒有這兩份文件,但是在我太太的賬號裏看到了我小孩的文件,沒辦法,我前天又去找醫生要了一份小孩的693,爭取這周寄出去!
另,下周需要去打指模了,但是在這之前收到的指模預約信裏,顯示是為485與765(沒有顯示131),這個正常嗎?還有就是,前幾天我為指模準備的2張各85元的支票被退回來了,不知道是因為485的1440裏包含了85的指模費還是需要我在打指模當天現場支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