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8老師,又來麻煩您。
我弟正在尋求H1B被拒後的去向:
1 回國等我媽用親屬移民把他辦過來. (這大約要5年時間)這期間他需要重新在在國內找工作,因為他巳經42歲卻又隻想當程序員,估計就業很難.
2. 移民去加拿大又擔心不夠分.單身,年齡大,英語不好.(編程技術不錯)
3.轉去波多離各分公司工作一年,等公司給他重新申請H1B’ 或者L1簽證?那他OPT明年2月過期後以什麽身份在分公司工作呢?聽起來有點怪怪的,但是他的小公司對他的業務表現還滿意,又自覺撿了個便宜.所以比較願意幫助他找到辦法繼續為公司工作.
8老師您認為第3條可行嗎?關鍵是OPT過期後空鐺期怎麽工作呢?如果我媽現在就開始給他辦移民是不是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