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吧,首先女方自己也很有錢,其次,如果女的有新歡要離婚,就不會提這個條件,這個條件隻有被離婚的才會提

本帖於 2024-01-28 10:14:34 時間, 由普通用戶 繁花萬卉惟楚留香 編輯

邏輯太脆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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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要離婚還要多占經濟上便宜的人,我認識的就有一個 -古安- 給 古安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28/2024 postreply 10: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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