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老師,我是EB2, 140 已經批準,pd 是 2014年12月,現在律師建議降級成 EB3 再遞交一個140,爭取早日綠。問題是,再遞交一個140 這樣做不會對之前的產生什麽不好的影響嗎?
-No.
eb2 是基於碩士畢業打廣告辦的,如果最後用 EB3 拿到綠卡會不會和開頭的PERM有衝突,會不會REVOKE 之前 EB2 的140,或者REVOKE 綠卡?
-No. USCIS changed the rule.
如果到時候真的有兩個140 可以選哪個快交哪裏,聽著好像隻有利沒有弊的話(除了多花錢),那豈不是大家都會去辦?
-Right, but only Indian and Chinese want to do it.
周圍辦綠卡例子太少,想問問老師這樣辦推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