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版上看到很多主申請人自己EB3轉EB2,然後priority date re-link 的例子。我們由於情況有些不同,所以想請教一下各位大俠。
老婆的公司在06年遞了perm(priority date April 2006), 數月後遞了I-140 (EB3),於06年11月獲批。在07年夏天大放水時,公司幫老婆及配偶遞了485。現兩人都是AOS.
現老公馬上要Ph.D.畢業,並已找到工作。老公的公司答應辦EB2. 我們的問題是,當老公的140批下後,他可否用老婆的EB3 priority date 申請 485?
先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