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問8老師:
現本人通過和專業A有關的工作申請綠卡,140批準便保住了PD。如果離開美國幾年後,期間獲得了專業B的學位,延用剩下的幾年H1重新入境取得和專業B有關的工作,再辦綠卡,用老的PD。申請綠卡時提供employment history和相關美國身份文件來證明很好的在美國境內維持身份:
第二次申請綠卡過程中,需要提供以前的工作經驗的(專業A)的證明信和opt一係列材料麽?
-No.
還是隻需要提供從重新拿h1入境與專業B相關工作開始的工作經驗和相關身份文件?
-Yes. You only need to provide the evidence on your legal status and legal employment since the date of your latest entry.
謝謝,不勝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