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交的EB2 485, 在180天內換了工作,所以要千方百計地
1. 不讓案件在180天批下來
2. 93天內不被RFE
請教8老師,皮匠和其他朋友們:
1. 除了reschedule finger print appointment 外,還有其他辦法延緩485審理嗎?
2. reschedule 最長可以往後拖多久?網上隻查到說120天內必須打,否則案件駁回。
3.需要提供為什麽reschedule 的理由嗎?隻說due to schedule conflict,可以嗎?
4. 搬家到了同州內的不同城市. 如果改地址的話,是不是也可以延緩485審理?但是會不會因此招來R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