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中國長期從事軟件開發工作,有一家軟件公司,主持開發的軟件參加過很多展覽會,得過一些獎,在行業內有一定名氣,我的原始材料都是中文的,需要翻譯成英文提交。
我於2014年7月提交NIW和EB1A職業移民申請,2015年1月NIW獲批,同時EB1A通知補件,2015年4月中旬提交EB1A RFE材料,半個月後收到了EB1A 獲批的消息。
我和我家人開心之餘,所做的第一件事是將我的 NIW+EB1A 申請成功的經曆寫下來與大家分享,希望對身在中國的申請者有所幫助,也希望借此向"WeGreened -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表達我由衷的感謝。我和該所律師相隔萬裏(我在中國,律師在美國),采用中英文溝通(我寫中文,律師回英文),但我們合作無間,該所律師全心全意的工作態度和付出的巨大勞動,讓人感動和震撼。
我先是將我的基本材料Email到美國2家頂尖的移民律師事務所進行免費評估,得出的結論都是:適合申請NIW,申請EB1A有難度。我最後選擇與其中的"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簽約,因為該所為我的NIW提供申請不成功退款的保證。
我與"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簽訂的是NIW(保證)+EB1A(常規)合同,合同列明我的中文材料全部由律師翻譯。提交NIW和EB1A申請時,律師翻譯了60餘份中文文件,提交EB1A RFE材料時,律師另外翻譯了70餘份我補充的中文文件(主要是媒體報道),中譯英工作量之大超出常人想象。我的NIW律師是(Victoria Chen), EB1A律師是(Andrew J. Ingebritson),他們經驗豐富,工作細致,方法得當。在此對"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的這兩位律師及翻譯人員特別表示感謝。
我希望下麵的 NIW+EB1A 申請經驗對同類申請者有所幫助:
1. 先Email基本材料請律師免費評估。
2. 簽訂NIW(保證)合同有助於相互信任和達成目標。
3. 我的EB1A(常規)合同富有挑戰性,"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願意加倍投入資源來迎接挑戰。
4. 中文材料較多時,在合同中寫明總翻譯費用,寫明由律師方負責全部翻譯工作,可以使申請者放心向律師提供原始材料。
5. 有成就的軟件工程師申請NIW可行性還是很大的,申請EB1A就有難度,因為軟件工程師主要開發軟件產品,很少發表論文和評審論文,我的EB1A補件時就補充了很多用戶證言和媒體報道來以長補短。
祝大家的 NIW 和 EB1A 申請順利獲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