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大概在這兒問了一下,感謝8老師指點迷津。現在還想再問的是,如果工作沒了,我可以向公司提什麽要求來把我的損失(身份方麵的 )降到最低呢? 因為不是我的問題,即使丟掉工作,公司應該可以在很多方麵為我提供一些方便以示補償的,但我不知道我該要求什麽,並且怎樣保證公司在我走後會遵循承諾。工作我可以care less, 隻是身份的問題很頭疼.
如果以後我找到另外一個雇主可雇我,8老師之前說了我還可以做H1 Transfer 的。 我還有點迷惑,我的H1是因為140批了所以才得以續了另外3年,那如果離開我現在的公司,140 是=現在的公司給辦的,如果雇傭關係沒有了,自然140 就無效了,皮之不存毛將焉附,不是嗎?那因這個140 得來的H1 還能再transfer 嗎?就此8老師說隻要我現在的雇主聲明以後會hire me back 就可,對這點我不太能理解,懇請8老師或諸位給解釋解釋。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