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8老師有關夫妻間隔一斷時間分別遞交485時I-864表的填寫問題:我以EB1A方式先取得了綠卡,與配偶結婚是在我的i-140批準之後在我的485批準之前。現配偶單獨以Derivative Beneficiary 身份申請485身份調整。剛收到配偶的485麵試通知,其中要求提供I-864擔保。我的問題是,I-864 Part 2. Information about the Principal Immigrant是填我的信息還是填我配偶的信息? 如果這兒填我的信息的話邏輯上是矛盾的,因為我已經取得綠卡,所以不需另作擔保,而且我的485獲批準之前並無麵試,也沒有要求提交I-864。
對這個Principal Immigrant感到模糊,請8老師解疑。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