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上個周五(19號)下午condo 管理公司派plumber 來姐家做inspection, 查看哪裏會有潛在的漏水風險, 那個水暖工 在查看主臥衛生間裏的馬桶期間,曾把馬桶下的控製水進出的小水閘開關(shutoff valve) 關掉(見下圖),沒有發現任何問題後,再把馬桶下的那個小水閘開關打開。然後我們就一起去另一個衛生間,在另一個衛生間,不知道他是怎麽弄的,在他關掉那個馬桶下麵的小水閘開關後,不久就發現那個小水閘開關漏水,但是後來他把那個小水閘開關又重新打開後,又不漏了。
從那次inspection 後,姐一直沒再進過主臥室及裏麵的衛生間,如廁都是用另一個衛生間,沒想到昨晚突然有個水暖工來敲門,說我家下麵的單位發現天棚漏水,經他查看,原來是姐主臥的衛生間裏的馬桶下麵的那個小水閘開關漏水,那個水暖工隻用板子稍稍擰了一下那個開關,就不再漏水了。
現在的問題是,在19號inspection 前,那個小水閘開關從未漏水,而自19號inspection 後,姐也從未動過那個小水閘開關,所以可以推斷那個開關漏水的原因隻能是因當時做inspection 的水暖工沒擰好那個開關導致,所以那個水暖工要為這次漏水負責,但是姐要怎麽做才能證明以上所說的一切而獲得賠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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