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是這樣的, 軍工企業的型號(軍品)還是絕對的主要任務,這是沒有任何異議的。型號的錢專款專用,連獎金都不能從這裏出。誰敢在這方麵胡來, 你就別幹了。
當時改革開放, 各單位都想手裏弄幾個活錢, 給大家改善收入, 所以就有很多軍工單位了分出一小部分人利用單位的技術優勢開發民品,賺的錢和單位按談好的條件分, 單位分到的部分用來給全單位的職工搞福利, 發獎金。搞民品的人分到的錢怎麽花他們自己定。大的原則是單位拿大頭, 而且看情況隨時調整, 單位永遠拿大頭, 不然搞軍品的人就不幹了。
雖然開放了可以搞民品, 但是原則還是軍品為主, 軍品絕對不能受民品的衝擊。軍品的高精尖設備讓民品用?沒那麽簡單。就我的親身經曆,偶爾測個東西加工個零件靠關係特批有可能,大量生產長期一貫如此, 沒可能!好多花高額外匯引進的高精尖設備像神一樣的被供奉在專門的地方,無關人員都進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