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中國內地高淨值人群投資海外資產的熱情越來越高,於是外匯限額管製成為內地投資者不得不麵對的問題。
據外匯管理局發布的《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條:對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年度總額分別為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超過上述金額的,需要憑經常項目下有交易額的真實性憑證去辦理。
這意味著在通常情況下,憑借一個身份證號一年內隻能購匯5萬美元;無論是購買海外房地產,還是購買海外證券資產,這個數字都是杯水車薪,於是各類中介機構和“繞路”方法層出不窮。
最常見的“繞路”方法是在香港開立一個境外賬戶,再想辦法把資金先打入香港賬戶。中介將資金帶到香港的方法可謂花樣繁多。目前大多數中介機構采用的方法都是在境內、境外設立賬戶,客戶把錢匯到中介境內賬戶上,而中介同時把等額資金匯到客戶的香港賬戶上。
而中介機構自己處理境內外資金的方法則主要包括現金挾帶走私、地下錢莊、國際貿易、投資、使用空殼公司和銀行賬戶等等。由於這些方法
那麽內地投資者有什麽合法渠道購買海外資產呢?第一,最常見也是最笨的方法——人多力量大。所有直係親屬每人5萬美元的額度全部利用起來,積少成多,實現投資目的。
第二,購買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發行的基金及部分被許可的金融或證券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 這主要就是銀行機構發行的外幣理財產品、基金公司發行的QDII基金等。
值 得關注的是,嘉實基金日前通過證監會和外管局的雙重批準,開始了一項被稱為“外匯通”的業務。通過該業務,投資者可借助基金公司的外匯額度投資於海外房地 產、海外共同基金,海外股權、債權等領域。換句話說,就是個人投資者可以利用嘉實基金獲批的外匯額度進行海外直接投資。同時換匯匯率與主權基金一致,優於 QDII和個人換匯匯率。
在具體操作上,投資者需要開通嘉實財富的定製賬戶,向嘉實財富提供個人銀行流水、收入證明等詳盡資料,通過審核後,才經由外匯通完成換匯,隨後進行項目投資。但在外匯通交易的過程中,嘉實會向投資者收取1%?1.5%的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