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個房地產出租的投資,原本收支基本打平,不用加入任何資金,有時還有些許cash flow。但2008年起,情況變遭了,投資地的市政府沒錢,然後想方設法地找茬issue citation,說空調有新的code,要換,就這樣開始砸錢換空調,等空調換完了,又說有的units不合格出租要修,修完後才能出租,結果原本24套房隻有12套符合規定。那好另外的12套隻能開始按要求來修了,這樣也就影響到我們的出租income。到了2009年,我們的投資開始要追加資金了,而且還不少呢。到後半年,我們每個人都要付自己名份下的Mortgage了。這裏說明一下,投資的Apartment是4個unit一棟,總共6棟故有6個投資人。所以這樣我們每個人可以以個人名義貸款享受residential的貸款利率。現在銀行的1098表來了,因為會計師還沒時間做,所以我想先問一下專家:
1)K-1上的費用是不是應該包括我們自己付的那部分Mortgage Payment?
2)我們自己付的那部分可不可以向對待自己的住房mortgage來處理?
謝謝了!我同時也post在【投資理財】那邊,想得到多一點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