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是共識,總是有人要擔責。不是黃馬說的可以隨便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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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什麽法了?你手裏有什麽法律?這些是販毒恐怖分子,你同情他們?美國不是在跟他們交戰,上到最高法院最多也是要國會立法而已。 -金筆- 給 金筆 發送悄悄話 金筆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02/2025 postreply 16:22:18

不需要重新立法,美軍軍法係統對殺害俘虜和平民都有成文法和判例,美萊屠殺案下令的中尉被判了終身監禁,坐牢三年半後被特赦。 -天青水藍- 給 天青水藍 發送悄悄話 天青水藍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02/2025 postreply 16:25:44

恐怖分子也好,毒販也罷,拒捕可以擊斃,否則依照美國法典判刑就是。 -天青水藍- 給 天青水藍 發送悄悄話 天青水藍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02/2025 postreply 16:28:00

那是交戰國。這個是邊境守衛。放心吧。。。 -金筆- 給 金筆 發送悄悄話 金筆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02/2025 postreply 16:28:45

they were neither 俘虜nor平民 -internuts- 給 internuts 發送悄悄話 internuts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02/2025 postreply 18:00:51

總統的責任是保護美國人。總統下令不管用什麽手段,就是要阻止這些人進入美國,總統,再下到部長是有這個權力的。放心吧,嗬嗬 -金筆- 給 金筆 發送悄悄話 金筆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02/2025 postreply 16:26:31

要阻止進入美國很簡單,邊境埋地雷就行了。問題是法律不允許,所以不可能"不管用什麽手段" -天青水藍- 給 天青水藍 發送悄悄話 天青水藍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02/2025 postreply 16:37:02

這事不用你費心的。 -金筆- 給 金筆 發送悄悄話 金筆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02/2025 postreply 16:45:00

我沒為這事費心,隻是指出你的說法不準確。 -天青水藍- 給 天青水藍 發送悄悄話 天青水藍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02/2025 postreply 17:07:36

上麵回答你了。 -金筆- 給 金筆 發送悄悄話 金筆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02/2025 postreply 17: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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