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政壇,川普最擅長的武器從來不是政策,而是訴訟。無論對手是政敵、前律師、大學、作者還是媒體,隻要敢惹他,他就敢把人告上法庭。這一次他的“法律武器”對準的,是跨越大西洋的英國廣播公司 BBC。
為什麽一個美國總統,可以跨國把 BBC 告上美國法院?更有趣的是:如果說 BBC 的紀錄片不過是“剪輯有爭議”,那麽中國中央電視台(CCTV)這些年來對川普的攻擊可謂拳拳到肉,一度成了川普政府的“指定對照組”,那川普為何從未試圖把央視告上美國法院?隻是不敢?還是背後另有玄機?
事情的起點,是 BBC 關於川普與“1·6 國會山騷亂”之間關係的紀錄片。片中有一段川普的講話,被剪輯成似乎是在暗示、助長乃至煽動騷亂。對普通觀眾來說,這頂多算“不太嚴謹”;但對川普來說,這觸及了他的逆鱗:聲譽,也就是政治生命。於是他聲稱 BBC 的編輯行為“惡意”“具有誹謗性”,要求賠償——金額高達 10 至 50 億美元。
這數額看上去近乎離譜,但在美國的政治訴訟舞台上,這種數字既是嚇唬技巧,也是談判籌碼。對川普來說,一開口就要天價,其實並不是真的想拿到全部,而是要打一個高調的“反擊戰”——讓全球媒體知道:我不是好惹的。

BBC 是英國公共電視台,跟美國法院有什麽關係?川普為什麽能跨國告它?這是因為: BBC “在美國有腳”。BBC 不是隻在英國播節目,它在美國的存在比不少美國媒體還紮實:有美國分公司;有 BBC America 頻道;有美國廣告收入;有美國製作與發行團隊;在線內容麵向美國觀眾廣泛傳播。換句話說,它在美國“有商業行為、有市場、有影響力、有收益”。隻要這些條件成立,美國法院就能對其行使管轄權。
川普的政治聲譽主要在美國。紀錄片如果真的影響了選民、公眾或媒體,那損害自然也是在美國發生的。於是,兩條法律鏈條就變得清晰:行為影響美國 → 美國法院有權管被告在美國有業務 → 美國法院更有理由管。這讓英國 BBC 在美國就無法以“外國公司”為由躲過一劫。
美國的“公眾人物誹謗案”極難打贏,必須證明媒體存在:知道自己在說假話;或明知可能不實卻魯莽發布叫作 Actual Malice(實際惡意)。而 BBC 雖然拒絕賠償,但已經公開道歉,承認剪輯造成誤導。
在川普團隊的手裏,這種道歉“既表示不實,也說明心理狀態存在失誤”,可能會被解釋為“你知道問題存在,卻還是發布”。於是,川普雖然訴訟贏麵不大,但其可行性並不低。
重點來了。CCTV 這些年對川普的攻擊,可比 BBC 的剪輯狠多了。從“破壞全球秩序的獨裁衝動”到“美國史上最失敗總統”,央視給川普貼的標簽從來不含糊。那為什麽川普從未把 CCTV 告上美國法院?答案隻有四個字:主權豁免(Sovereign Immunity)。
中央電視台本質上是“國家機關”。在美國法律(特別是《外國主權豁免法 FSIA》)中:外國政府,外國政府的部門,外國政府直接控製的機構(如國營媒體)都享有豁免權。也就是:美國法院不能隨便審它們。
而 CCTV 的性質是什麽?它的預算、領導、架構、宣發、內容,都屬於中國政府體係。這意味著,美國法院無法用普通民事訴訟去管“外國政府媒體”。這不是川普“怕”央視。這是:根本告不動。
哪怕央視在美國有記者站、有海外媒體公司、有廣告業務、有分支機構,也仍然受“主權豁免”保護。因為其背後是一個主權國家。BBC 雖然是“英國公共媒體”,但它的公司架構是半獨立法人,不屬於英國政府的“部門”或“國家機關”。這是法律上質的區別。
塔斯社也是俄羅斯聯邦的國營新聞機構。在美國,也是一個“不可觸碰”的單位。所以不是川普不想告,是:國際法告訴你——你不能告。
從表麵上看,川普告 BBC 卻不告 CCTV,很容易讓人覺得是:欺軟怕硬。但從國際法角度,這是結構性限製。然而,從政治宣傳角度,“捏軟柿子”確實也是川普的策略。BBC 畢竟是全球最大媒體之一。川普盯上它後,會產生連鎖效應:其他媒體更謹慎處理川普相關報道;“剪輯”“斷章取義”等行為減少;媒體評論川普時不敢過度“情緒化”;讀者會重新評估媒體的可信度。
川普要的是:震懾效果。如果連 BBC 都得擔心,“較小媒體”更會自我審查。告 CCTV 或塔斯社反而“毫無效果”即使勉強想辦法繞法,也難以執行判決。即便贏了:央視不可能來美國賠錢;判決無法在中國執行;中國政府也不會承認美國法院對央視的管轄權。訴訟過程反而會變成國際政治事件,不會帶來實質影響。
從川普的角度,這樣的案子沒有意義——費力不討好,打不贏也收不到錢。換句話說:川普不是挑軟柿子,而是在挑“能打贏的柿子”對媒體而言,這是一種典型的“用法律杠杆推動輿論戰”的方式。在美國法律體係裏,能打的就打,不能打的也沒必要打。
從這次事件可以看出幾個結構性差異:BBC 是媒體機構,CCTV 是政府機關。BBC 很在乎其國際形象,客觀中立的品牌,法律風險以及在美國的收入和聲譽。所以川普起訴後,BBC 立刻選擇“道歉但不賠償”的方式降低衝擊。央視則完全沒有這個壓力。它並不是靠市場吃飯的媒體,而是靠國家運轉的宣傳機構。在美國法院裏,它享有“武功免疫”,法官都管不了它。
川普起訴 BBC,本質上是一場“跨國名譽戰爭”:法律上:挑戰誹謗“實際惡意”標準;政治上:樹立硬漢形象;輿論上:警告全球媒體“小心點兒,我盯著你們呢”。而為什麽不告 CCTV?不是不敢,是不能。
川普最終選擇了能打、能贏、能產生威懾效果的對象。這不是膽量的問題,而是法律的現實、國際秩序的結構,以及政治人物的算計。在全球媒體競爭與政治鬥爭交纏的時代,這場訴訟,不隻是個法律案件,而是一場向全球記者傳遞的訊號:“想批評我可以,但別踩界。“也讓外界再次看見一個現實:國際輿論戰從來不是公平競技,而是規則與權力交互的殘酷博弈。
更多我的博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