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權力真大,要調查某人,起訴某人,會毀掉那人的職業生涯。 所以執政者需要有同情心,治大國如烹小鮮。

這也是為什麽我建議,對發起調查/起訴而後來失敗的政府人員,應該給與處罰,防止他們無端地興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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