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戰剛結束不久的1920年,美國國會通過《瓊斯法案》,正式名稱是《商業航運法案》(Merchant Marine Act of 1920),規定在美國水域和港口之間的航運隻能由美國建造、美國注冊(掛美國旗)、美國人擁有、由美國公民或者永久居民船員運作的船隻進行。
《瓊斯法案》的出發點是保護美國造船工業,保護美國商業航運,並用保護主義掩護美國造船和航運業,形成與國際競爭對手的有利競爭態勢,但最終成為保護主義害國害民的範例。
在《瓊斯法案》的保護下,美國造船工業不受國際競爭的困擾,缺乏質量、成本、技術方麵的壓力,在國際競爭早已超車到連灰都吃不到的遠處的時候,依然安然若素,最後老死一批,懶死一批,剩下的隻能建造拖輪、駁船、港務用船、海警用船等小船、特種船,當然還有軍艦,偶然也能手搓幾艘大型遠洋貨輪、油輪,但主要是供軍方的軍事海運船隊和美國本土到夏威夷、阿拉斯加等地的航線使用。而商業用船是沒踏上門檻就死定了。
美國造船工業萎縮,連造軍艦的船廠也因為訂單萎縮而數量減少到危險地步。軍艦建造和大修大大延遲,嚴重影響戰鬥力。
《瓊斯法案》也毀滅了美國的海岸和內河航運。在鐵路、公路的競爭下,海岸和內河航運缺乏更新,逐漸萎縮。現在,沿海航運基本消失,密西西比河航運聊勝於無,五大湖上還算繁忙,但是船隻老舊到慘不忍睹。
拜登的《芯片法案》和《通脹削減法案》在保護主義方麵沒有《瓊斯法案》走得那麽遠,不是不想,實在是因為美國製造業已經脫底了,實行100%的保護主義意味著自我禁運,隻好弄半吊子保護主義。
《瓊斯法案》用不到100年把美國造船和航運保護到瀕臨滅絕,《芯片法案》和《通脹削減法案》需要多久才能把美國芯片和ICT工業保護到瀕臨滅絕呢?肯定要不了100年。今日美國製造業與100年前是壯漢與老朽的差別,沒有山可以坐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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