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黨爭很早就有,但黨大於國是從Hastert Rule 開始。不知道的請自行腦補。
奧巴馬任期內, 共和黨少數派幾次挾持國家Shutdown government,並阻撓奧巴馬任命各種聯邦法官。 本來聯邦法官的任命,隻要合格, 一般都會通過。 但是奧巴馬任期內參院共和黨把黨駕馭國家之上, 寧可梁邦法官的位置空著也不批準, 才有了Harry Reid改聯邦法官任命的條件。
而現在最高法院的規則是McConnel改的。
2016年本來該奧巴馬任命的大法官, 被McConnel以黨大於過的原則賴皮了下來, 理由是該有選民定,但是選民已經在2012年定了奧巴馬總統,就是給了奧巴馬提名權。 McConnel連聽證的機會都不給(要是給了聽證的機會,Merrick Garland 又無懈可擊, 共和黨投反對票都不合適, 所以連聽證的機會都不給, 寧讓高院空置一年多)。 到2020年又反了過來, 大選前又非得任命。又不讓【未來】的選民決定了。
無恥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