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相關聯的文革受難者——任大熊、莫興齡、章漢夫zt
作者:王友琴
其實,所有的文革受難者都是相關聯的,因為造成他們的悲慘的死亡的原因都是文革。但是這裏的三名受難者之間還有一些具體事由方麵的關聯。透過這些關聯,可以看到他們的慘劇在時間跨度上超出了文革,包含的曆史內容也遠超過了他們的故事的個人性質。
二OO四年我出版了五十萬字的《文革受難者:關於迫害、監禁和殺戮的尋訪實錄》一書。這裏的三名受難者是書成之後采寫的。對文革受難者的尋訪和記錄,仍然在進行。
任大熊,男,一九五五畢業於北京大學,一九五七年時是北京大學數學係助教,被劃為“右派份子”,一九六O年被指控為“糾集反革命集團、企圖投敵叛國”而被判處無期徒刑,一九七O年在“打擊反革命”運動中被指控 “積極參加反革命暴亂集團”,於一九七O年三月二十八日被判處死刑並槍決。時年三十八歲。
一九五六年時北京大學生物係的一位助教記得,當時在學校圖書館的閱報欄上,貼出過任大熊翻譯的赫魯曉夫的所謂“秘密報告”,一段一段的,幾天一加,顯然是任大熊翻譯好一段就抄出一段貼出來。
一九五六年二月二十五日,蘇聯共產黨領導人赫魯曉夫在蘇共第二十次代表大會上作了題為《關於斯大林個人崇拜及其後果》的報告。這是蘇共領導人第一次批評斯大林。赫魯曉夫的報告揭露了斯大林實行大規模迫害、監禁和殺戮的部分事實,譴責斯大林的“個人迷信”。這在當時是個很大的震動。這個報告在相當程度上否定了斯大林主義,也由於暴露共產主義運動的殘忍和黑暗而在思想理論方麵造成震蕩。赫魯曉夫的報告在蘇聯內部發往共產黨的各層組織,在蘇聯人人皆知。蘇聯共產黨也把這份報告給了中國共產黨和其他國家的共產黨。但是報告文本從來沒有在蘇聯報紙或者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這在“社會主義國家”並不奇怪。那裏政權絕對控製媒體,即使是人們都知道也很關心的事情,報紙卻可以一字不提。即使是在斯大林主義受到批評和矯正的時候也仍然如此。西方世界新聞界得到這個報告並且發表出來的時候,稱之為“秘密報告”。
據當時的一名十三級幹部說,十三級以上的中共黨員幹部那時候可以到“機要室”閱讀赫魯曉夫報告。(幹部共分二十五級,十三級以上被稱為“高級幹部”。)級別較低的幹部都無權看到,更不要說普通人民了。即使在北京大學這樣的高等學府,教員和學生都無從讀到赫魯曉夫的報告。非常諷刺性的是,隻有在中國,這份報告才真正成為“秘密”的。
北京大學圖書館有一些外文期刊,大部分都是自然科學雜誌,其中有一份英國的《工人日報》,上麵發表了赫魯曉夫報告的英文譯文。作為教員,任大熊可以進入外文期刊閱覽室。他讀到了赫魯曉夫報告,逐段翻譯出來,用鋼筆抄在稿紙上,每過幾天就貼一頁在閱報欄上。到那裏看報紙的人中,不少人對他貼出的翻譯稿很感興趣,圍看的人很多。
赫魯曉夫的報告震動了閱讀者們的思想,不但動搖了在中國也十分濃重的斯大林個人崇拜(斯大林一九五三年死亡的時候,中國舉行了前所未有的盛大的追悼儀式),也引起人們思考在中國發生過的類似的恐怖和鎮壓。對敏感好思的北京大學師生,尤其如此。
赫魯曉夫的報告很長,稍後數學係的年輕女教師陶懋頎和學生陳奉孝參加進這個翻譯工作。後來,他們認識了中國人民大學的學生林希翎。一九五七年六月一日林希翎到北京大學發表演講,在演講中說到赫魯曉夫的報告。林希翎的男朋友曹夢飛是胡耀邦的秘書,有這份報告的中文譯本。胡耀邦當時是共青團中央書記,中共中央委員。陳奉孝請林希翎借來這份文件,和他們從英譯本作的中文翻譯進行核對。
一九五七年五月,陳奉孝等學生創辦了油印刊物《廣場》。第一期的稿子很多。他們計劃在《廣場》第二期上發表赫魯曉夫報告譯文。但是“反右派”運動開始,《廣場》印出第一期以後,再沒有發行。這個使一大批學生後來被劃成“右派份子”並且長久遭難的油印刊物,實際上僅僅出過一期。
學生陳奉孝被劃為“右派分子”,判徒刑十五年。參與翻譯赫魯曉夫報告的三個人的另外兩個人,助教任大熊和陶懋頎,也都被劃為“右派分子”。陶懋頎被劃成 “右派分子”後,得到的處分是“留校察看”,工資降為每月三十二元,隻有同輩同學的一半不到。她一直領取三十二元,直到文革後被“改正”。她後來到北京計算中心工作,在二OOO年因肺癌去世。她和任大熊是同班同學,一起留校當助教,教“數學分析”課,兩年後就成了“右派分子”。在北大演講時提到了赫魯曉夫報告的林希翎,被判處十五年徒刑。把赫魯曉夫報告給他們看的曹夢飛秘書,被判了七年徒刑,罪名是“泄露機密”。
在北大,因為翻譯傳抄這個“秘密報告”受到懲罰的並不止三人。物理係一九五四級的學生陳成鈞被劃為“極右派”,主要罪名也是這一條。他遭到長期迫害。他的女朋友也受到株連。文革結束後,一九八O年代,他考上了第一批物理學出國留學生,離開了中國。
上文已經說過,這個報告在蘇聯並不“秘密”,僅僅是沒有在報紙上發表而已。在中國,卻真的被權力當局當作了“國家機密”,傳播報告內容成為當局據以實施嚴厲懲罰的罪由。胡耀邦在毛澤東死後,努力為文革、反右以及其他所謂“政治運動”的受害者平反,他的貢獻和赫魯曉夫相似。也許,他在一九五七年的經驗和記憶,在某種程度上起了一定作用吧。在當時,他連自己的秘書都保護不了。
仍然記得任大熊的北京大學的同學說,任大熊有一米七五高的樣子,南方人,很瘦,是個很聰明的人,還沒有結婚,不知道他後來被關在哪裏,不知道他是怎麽死的,也不知道他是否還有家人親戚。
和任大熊同期落難的陳奉孝,一九六O年在勞改農場聽說,任大熊被判處無期徒刑,罪由是和北京高校的一些青年教師成立了一個“反革命組織”。文革後,“右派分子”被“改正”,不見任大熊歸來,人們隻以為任大熊是被關死在監獄中了。
關於任大熊被關進監獄以後的情況,隻有從他的死刑判決書中了解到一點點。實際上,由於不準曆史研究者查閱檔案資料,這種判決書幾乎不可能找到,大量的迫害和殺戮的事實也就被隱瞞了。這裏引用的判決書,是一名和任大熊一起關在監獄中“勞改”的受難者的兒子想辦法找到並且保存下來的。
這份標題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大同市公安機關軍事管製委員會刑事判決書(70)軍刑字第29號”,在開頭寫道:
為了全麵落實偉大領袖毛主席親自批示“照辦”的“一·三一”指示,堅決鎮壓反革命活動,加強戰備,保衛祖國,鞏固無產階級專政,根據黨的政策和廣大革命群眾要求,報請山西省革命委員會核準,特依法判決如下。
這份判決書判處了十三人死刑。在十三人中,熊大仁被列為第三。關於他,判決書寫道:
三、主犯任大熊,男,三十八歲,舊職員出身,學生成份,右派份子,杭州市人。其兄一九四九年逃往台灣。該犯一九六O年因糾集反革命集團、企圖叛國投敵,被判處無期徒刑。
任犯一九六七年四月積極參加反革命暴亂集團“共聯”,任小組長。參加製定反革命綱領,發展反革命成員,預謀搶奪我保衛人員武器。先後書寫“時事述評”等反動文章九篇,極其惡毒地誣蔑、攻擊我們偉大領袖毛主席,在緊閉室挖穿獄牆,與主犯常瀛清訂立攻守同盟,妄圖負隅頑抗。反動透頂,猖狂至極。罪惡累累,死有餘辜,民憤極大。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這個死刑判決書有五個特點:
一,沒有法律條文依據。判決書上寫有“依法判決”,但是法律的哪一條哪一款,根本沒有說明,也不認為需要說明。判決書隻是說“為了全麵落實偉大領袖毛主席親自批示“照辦”的“一·三一”指示,堅決鎮壓反革命活動,加強戰備,保衛祖國,鞏固無產階級專政,根據黨的政策和廣大革命群眾要求”,作為判決死刑的根據。
二,沒有審判過程和手續。連表演性的走過場的審判都沒有過。
三,沒有犯罪事實的清楚說明,用了“極其惡毒”“負隅頑抗”“罪惡累累”“死有餘辜”這樣的文學性描述。
四,沒有上訴時間。“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五,死刑判決不是由法院而是由“軍管會”做出的,批準死刑的是“山西省革命委員會”,即文革中建立的新的權力機構。“革命委員會”當時被稱為文革的“五大新生事物”之一。
判決書中說的毛澤東“親自批示‘照辦’的‘一·三一’指示”,是指毛澤東在一九七O年一月三十一日批準發出的關於在全國進行“打擊反革命”運動的文件,標題是“中共中央關於打擊反革命破壞活動的指示”,編號為中發[一九七O]三號。這個文件發出不到兩個月,三月二十八日,任大熊等十三就被判決和執行了死刑。這場“打擊反革命”運動,在全國判處了一大批人的死刑和徒刑,是文革中的迫害和殺戮高峰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