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時很迷《紅樓夢》,也很驚奇,它竟然流傳了下來。我相信幾百年前跟如今的人們,閱讀方式沒有本質的區別。輕鬆淺近的,讀者多;艱深、耗腦力的,讀者少。《紅樓夢》開篇有點繞,人物又多。單憑這兩點,就能讓一些人卻步。
當然,當一群人都讀,你也會硬著頭皮讀,不為鑽研出什麽名堂,至少跟認識的人有個共同話題。我驚奇的不是人們費力鑽研之後會喜歡《紅樓夢》;我驚奇的是,最初它沒有名氣時,怎麽有那麽多人願意鑽研。
跟朋友談這個,總結了幾個可能的原因。其一是,當時不比現在,能讀的閑書少,這麽一大本書,承載它的紙張、謄抄所費的精力,都在暗示它的價值,讓人不由得重視。換句話說,假若曹公今天在這個論壇匿名發帖——發帖看似是一個按鍵的事——讀者也不會很多。
我以為《紅樓夢》能夠抓住最初的讀者,另有兩個原因,都跟寫作的側重點有關。其一是它的詞句很平順。翻開一頁,大致知道是哪件事,就可以讀下去。其二,也是更重要的,是人物的塑造。近百個人物,根據他們不同的個性,說話,做事,每個場景都如此,很不容易。鳳姐一開口,你就知道是鳳姐;林黛玉經常處在一個要落淚的境地;薛姨媽說話總那麽妥帖,讓人安心。作者嘔心瀝血,塑造了他們,如此成功,今天的人們每個人物都能講一講。最初花了精力的少數讀者,估計也是被其中的人物捕獲,向親友強推,迫使他們也勞神費力讀,這書才慢慢流傳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