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觀點是,人分三類,各司其職:
- Activists 上街遊行,示威傳單,鍵盤俠等等,試圖“推動”新法的通過,和舊法的取消;
- Congress 成員被 Activists 影響,憑各自良心“立”法;
- 法官唯一的職責,是拋開個人偏見,忠實的“解釋”已經立下的法律,即使自己不認同某項法律。
法官脫下袍服,在法院之外可以以個人的身份去做Activist, 這我管不著。但在法庭裏,坐在那個椅子上,他/她是不能用個人的政治觀點去左右工作的。不然就是人治,不是法治了。
我的觀點是,人分三類,各司其職:
- Activists 上街遊行,示威傳單,鍵盤俠等等,試圖“推動”新法的通過,和舊法的取消;
- Congress 成員被 Activists 影響,憑各自良心“立”法;
- 法官唯一的職責,是拋開個人偏見,忠實的“解釋”已經立下的法律,即使自己不認同某項法律。
法官脫下袍服,在法院之外可以以個人的身份去做Activist, 這我管不著。但在法庭裏,坐在那個椅子上,他/她是不能用個人的政治觀點去左右工作的。不然就是人治,不是法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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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民主、個人主義也是以有共識為基礎的,有信用的。香蕉國曆害國就是大家沒有任何共識和信任,認定開會都是鴻門宴。定了也不
-freemanli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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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2024 postreply
09: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