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他們各自的領域和用途,前兩者(自然科學和社會哲學)會追求用詞和推理的準確,嚴謹,和通用。
也就是說,我如果用了一個詞,或者一個邏輯,應該盡量做到:
- 我精確的,狹義的,描述了我想要描述的東西;(我不是指鹿為馬)
- 我描述的東西,應該盡量和我希望你理解的東西,差不太多;(咱們不是雞同鴨講)
- 同理你的用詞,和你的推理,傳達到我這裏也基本和你想表達的一樣;(通用性)
如果能做到這樣,即便你不同意我的論據和推理,我不同意你的論點和結論,我們起碼是在同一個“係統”裏,用同一種“語言”和同一種思維“方式”來爭論。
自然科學和社會哲學試圖探討的,是第三方視角的,Objective/客觀的,東西。
----
個人哲學則不然,我怎麽雲遊物外,你如何天人合一。探討的是很唯心的,個人的,Subjective/主觀的,東西。
於是按照領域和用途,個人哲學的定義和推理必須很‘靈活’。道可道非常道嗎,那自然是既在天地之外,又在毫發之間。也是仙風道骨,也是狗屎牛糞。
所以原文作者說的就很好理解了:“I think I understand it very well, but in a way I think I can never understand it at all...anarchy, darkness, meaningless, chaos, yet humorous, refreshing, enticing".
你說了一番大道理,我拈花微笑;我洋洋灑灑一篇,你明心見性。但我們說的是不是同一個東西,那隻有天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