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中國人和巴勒斯坦人作比較是想說我們已經深受其(共黨或哈馬斯)害了,還要被別國人當作共黨或哈馬斯對待,我們/他們還有活

活路嗎?大多數巴勒斯坦人和我們一樣是普通老百姓,為什麽被殺死三萬多人了大家還能如此坦然麵對?至於他們的宗教和文明程度相對落後,那是另外一個話題,另外討論。如果以色列在加沙滅絕人性的狂轟濫炸還不算genocide的話,那這個詞沒有地方可以再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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