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說“Hunter Biden Made a Surprise Apperance”. 而不是跑路了。 跟主貼題目矛盾。 而且Nancy Mace自己的話:"Who bribed Hunter to come here?"......也與主貼矛盾。
第二: 關於傳訊,議長Comer一開始要求Hunter公開作證,讓美國人民都看著, Hunter答應了, 結果議長又改了,非得秘密聽證。 而秘密聽證的結果,就是聽證後, 國會議員愛怎麽說就怎麽說, 可以任意顛倒黑白--這可是共和黨的常態。 這事不涉及保密的問題, 就應該光天化日,大庭廣眾下聽, 共和黨自己慫了, 來了個Bait and Switch.
第三, 關於藐視國會,在這個Committee裏的Jim Jordan等共和黨議員都未遵循傳訊,藐視國會, 沒有作證。 按照Nancy Mace今天自己宣稱的原則,everyone is treated equally under the law, 那得先拿Jim Jordan等人開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