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袁世凱檄文(節錄二 節錄三)

來源: 齊霞 2019-11-15 10:11:04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967 bytes)

二百年來曆史上的點點滴滴

           民國

反對袁世凱檄文(節錄二   節錄三)

武昌起義逼使清廷退位,民國建立,全國一片欣欣向榮的新氣象。但是:

(節錄二)政體更新,蕩滌瑕穢。私門政習,(個人私自決定政治大事的習俗)首宜改選。故內閣部(部長)首,(首腦)須獲議(會)(國務)院同意。所以樹公政之基,(樹立公共政治之基礎)明眾共之義。(明白大家共同擁有的意義)袁乃病(自認為錯)其嚴責,(嚴格要求自己的官員)陰圖放逸。(放鬆)於第一次內閣聯翩去職之後,盡登暗寵。(盡量提拔暗中親信)嗾使軍警,圍逼議員,所責(責使)同意,用以示威國人,開武力政治之漸。使民意機關,失去自由宣泄之用,其罪三也。(《民國演義》第二冊P157)

(節錄三)

國家組織,法係嚴明,苟非(如果不是)選民,焉能造法?袁於戕殺國會之後,妄以私意召集官僚,開政治會議、約法會議,冒充民意,更改約法,摩擬(仿照)君主,獨攬大權。使民國政製,蕩然無存。浩浩新邦,懸為虛器。其罪十一也。(《民國演義》第二冊P159)

(2019-11-15)




更多我的博客文章>>>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