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裏三個關係,父母和孩子,夫妻,還有上下級。唯有夫妻是平等的,所以說服從才更難。我們說家不是講理的地方,是講情的地方,總要有忍讓的人。如果你先生願意處處服從你,那也行。但一家如果是女的做主,男的提不起事來,這樣的男的你喜歡麽?
我們不說信什麽教,結婚了,生孩子了,最主要的是什麽?還不是要把這個家維持下去。在這裏講了半天理,吵贏了,家散了,這有什麽好呢?twinlobster的情況我自己覺得是沒那麽糟,我覺得是她現在處於敏感時期,有點想太多了。希望是如此吧。當然她先生和婆婆是有可以改進的地方,但改他人難,還不如先改自己的看事物的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