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趙女士1L在 Gtown GPA 是 4.0。打遍天下無敵手。不過,仍然要過 H-1B 這一關。

本帖於 2016-03-06 15:59:23 時間, 由普通用戶 rubikscube 編輯

Federal Court clerk 必須是美國公民。州的法院 Clerk 也許能通融成 H-1B,也許必須是美國公民;看州的立法而言。

T14 之外的 JD,如果是中國學生,找正經法律工作很難。吃專利這碗飯,也得有綠卡才行。不然連個 Patent Agent 都當不上。 所以很多大陸來的 JD 學生,就去唐人街的移民律師所打工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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