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有兩點說說我的經曆:
1. 美國的家庭醫生,變著法讓你去看他/她,如介紹某方麵的專家,繼續開處方藥等再電話上能解決的,等等,都讓你預約,他們好收費。美國的ER 是按小時收費,如果不小心你到了裏麵,即使無大礙,個把小時你出不來。這些都是親身經曆。
2. 不唱卡拉OK 唱聖歌,也不見的就好。我的父母是教會學校畢業的,我們來美也有二十多年,各路“說教”的都見過。之所以刀槍不入,頑固不化,是因為看到那些一周兩次去教會唱聖歌的還不如我,他們有調戲女同事的,上班時間做美容的,用公司的信用卡買Victoria SECRET 用品的,比比皆是。他們去教會,唱聖歌,一是減輕自己內心的犯罪感,二是給人看:瞧,我是教徒,是好人。我說的這些人,都是我曾經的同事,有的學曆還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