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及軍委指定和批準中原局、中原軍區組織及各軍(區)如下:
第一,以劉伯承、鄧小平、陳毅、鄧子恢、粟裕、張際春、李雪峰、李先念、宋任窮、劉子久、陳賡、謝富治十二人為中央局委員,鄧小平為第一書記,陳毅為第二書記,鄧子恢為第三書記,並指定劉伯承、鄧小平、陳毅、鄧子恢、李雪峰、張際春六人為常委。
第二,以劉伯承為中原軍區司令員兼中原野戰軍司令員,陳毅為第一副司令員,李先念為第二副司令員,鄧小平為政委,鄧子恢為第一副政委,張際春這第二副政委並兼政治部主任,並以劉、陳、鄧、張四人組成軍事指導小組,陳毅為組長。
第三,陳毅仍兼華東野戰軍司令員兼政委,粟裕仍作副司令員,陳離職期所兼軍政職務由粟裕代理,宋任窮任華野第二副政委。
第四,中原局成立辦公廳,以鄧子恢為主任,李雪峰為副主任,李雪峰兼組織部長,鄧子恢為宣傳部長,陳克寒為副部長。
第五,中原局設立財經委員會,以鄧小平、陳毅、鄧子恢、劉瑞龍、李一清、劉岱峰、範醒之七人為委員,鄧子恢為書記,並設立財經辦事處,鄧子恢兼主任,劉岱峰、範醒之為副主任。
第六,組織豫皖蘇中央分局及軍區,以宋任窮、吳芝圃、粟裕、張國華、劉瑞龍、楊一辰六人為委員,宋任窮為書記,吳芝圃為副書記,粟裕兼軍區司令員,張國華為副司令員,宋兼軍區政委,吳兼副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