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學教授,因腰椎間盤突出正在接受治療,醫生明確限製我長時間站立、久坐和持續會議。但學校未批準醫療便利或醫療假,也未提供相應支持。
近期係主任((印度裔男性))要求我在冬季學期額外教授一門課程,理由是若不承擔更多服務,就需用教學補償。我此前從未被告知有此具體規定,也未就此進行協商。實際上,我本學期已教授兩門大班基礎課,明顯高於通常“一門基礎課加一門高階課”的慣例。他給出的理由是:由於學校尚未批準我的醫療便利或調整安排,我就必須履行“完整的服務義務”。這一決定未考慮醫生意見,也未經過任何協商。
更令我擔憂的是,從係主任的郵件來看,院長 and HR 支持係主任的做法. 我並未拒絕服務,而是在身體允許範圍內通過書麵方式參與係務。相比之下,其他長期不承擔服務或會議的教師未受任何影響,而我卻被單獨加壓,缺乏公平性與透明程序。
在這種情況下,我想具體請教:應當如何在校內、校外實際尋找並接觸這些可以提供建議與保護的渠道?我不想為這件事犧牲自己的健康。我是終身教授,如果我不接受這門額外的教學任務,他們會解雇我嗎?如果我不承擔這門額外課程,我可能會麵臨什麽樣的懲罰?我接下來最好的應對策略是什麽?任何經驗或建議都將不勝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