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己要知道自己在做什麽。三個項目,做到哪兒了,有什麽需要做的,一條一條列出來。估算每件事用多少時間。老板不會知道你用多少時間做什麽事,隻說活兒太多,等於沒說。把做什麽事用了多少時間寫出來,不用說活兒太多,事實也在哪兒擺著。
2. 自己決定主次,什麽先做,什麽後做。先做的什麽時候結束,後做的什麽時候結束。
3. 郵件老板,約時間開會。郵件中要說明,你規劃了一下三個項目如何做,跟他討論一下。會上把單子跟老板一條一條地過。老板同意就照著做,不同意就請他解決問題(比如增加資源)或提出他的方案。如果他沒有方案,在問題解決之前照你的方案做。
討論的時候臉上永遠帶著笑, 把聲音壓低了,目的要明確,,態度要平和,立場要堅定。
會後給老板發郵件,總結會議達成的方案。發郵件不僅僅是留檔,主要的是讓老板看到你能夠擔當起項目。幾次下來,老板對你做事就放心了。
能把活兒幹出來就是好員工,如果讓老板放心事情能幹出來,就是超級好員工。
題外的話;
管理們平時的牢騷之一是:這個張三,推一推,轉一轉。相似的事兒做了50遍了,每次都問我怎麽安排時間,有為他解決問題的功夫,我自己就幹了。
張三不時地請示管理有很多原因,很多時間不是不會做,而是不自信,不知如何主動地做事情,怕做錯了“挨罵”,給管理的印象成了不會做。改變這種局麵的方法是平時溝通時,知道要做什麽事,什麽事做完了,有什麽問題,準備如何解決。活兒是張三在做,管理要解決細節需要額外的時間。對管理來說,他不用每次開會都討論具體細節,開會時的效率高的多。
這種方法,張三掌握了主動權,管理省了時間,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