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上次換工就沒休息,已經4 年沒有機會回國 ( 之前是疫情)。 目前在找工作,有兩個工作下周第二輪麵試。第一輪麵試問道什麽時候可以開始新工作,我都說得到OFFER 後兩周。可今天我想還是趁著換工作回國看看父母。否則新工作開始又至少一年回不了了。父母身體不太好,歲數也不小了,我很不希望錯過見麵機會以後會後悔。
思來想去我今天決定辭職。我想如果明天提交辭職信,說好最後一天是 27 號( 說不定他們知道後很不高興。因為25 到27 號是聖誕假期)。那麽如果下周麵試合適要求背景調查,能查出來我已經辭職了嗎 (假設背景調查在 27 號之前進行)?
另外,如果告訴新的雇主我已經辭職準備新工作前回國看父母,會對他們的決定有影響嗎?還是不說,等到有最後OFFER 再說?但那樣好像不太道德吧。
該怎麽權衡呢?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