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搞錯了這是2件不同的事。我在說,如果你同意讓新公司和你的現任公司聯係的話,現任公司hr不該提供多餘的信息

來源: 聶耳 2023-11-05 10:25:29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0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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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沒有法案的鏈接,沒關係。以後出參考信時,按照人事的表填就是了。 -廢話多多- 給 廢話多多 發送悄悄話 廢話多多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06/2023 postreply 03: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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