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把事鬧大,以語言借口改過去了“-這可是一步致命損招啊!如果是事實,又有親身體驗,可以據理力爭,即使爭而無果,在案記錄

的並也不是你的問題。但是這一步步必須在理性考慮周全下實施,而那種”就直接說了“的方式非常草率甚至幼稚,自傷自己。有網友不是指出你自己這麽做等於做實了那些對你"評鑒”。職位上想得到提升,那麽在行為的表達方式方法上要顯現出自我提升。我個人認為事情並非就這麽翻篇了,你還是同大小領導和HR需要做一些followup。另外既然把這個當作案例在職壇討論,能分享你的職場經曆,已經顯現無私無畏,不同評論和建議你可以取舍,其實這些評論不隻是針對這個案例,還可以引申至更多的職場困擾,包括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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