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帖中所說來看,你的職位是技術職位,M的職位是管理職位。聘任時分工就很清楚,項目開始時,從各組調人,項目結束後,人員返回,運行交付各組。
從你的角度看問題:在做項目的過程中,付出了很多,所以項目完成後希望接著做運行。技術上,誰做的事,誰最明白,運行讓誰負責也最順利。如果不想向M匯報,則需要建立一個新組。但公司似乎無意接受你的建議。
從M的角度出發:A項目在你加入公司前就是他管,現在項目完成了,運行自然由他,或他指定的人來管。
從公司(老板) 的角度出發:M的理由,實際上是公司的理由。沒有資源,或者不願,將A和B分開。也許公司在招聘時的準備就是在A項目結束後解聘做項目的人。所以招聘職位是技術職位,不是管理職位。至於聘請谘詢公司解決問題,是公司保護自己的措施之一,不是真心解決問題的方法。
如果計劃在公司待下去,需要做好向M匯報的準備,這是帖中提到的組織結構所致。也是老板的計劃。但這麽做,你是否可以接受,高高興興地做下去?
如果不能真心接受現實,那就要及時止損。你已經在這個公司做了兩年,堅持做下去,改變不了現狀,隻是多做幾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