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狀的目的是什麽?職場上,我們改變不了人,隻能改變事,就事論事地說一下:

來源: 廢話多多 2020-04-02 03:59:48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759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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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我的處境AlanW2020-04-01 18:42:40

從主貼來看,你的問題是事情太多做不過來。建議把自己手裏的活兒理一下,看看事情做不過來的原因是什麽。

比如:分配工作的人無計劃,今天做A,做了一半,又要做B, B還沒做完呢,又來問A怎麽還沒做完。這樣做有的人不在乎,有的人(比如我)出活兒率一下子降低80%。

再比如:個人實際情況。

找到原因之後,與分配工作的人心平氣和地談,談不通,和老板談。

1. 如果事情太多是工作方式的問題。可以把活兒按組裏工作的重要性1,2,3。。。 排下來,自己有個計劃如何做。

2. 如果事情太多是因為不具備所需的技術,要求有人幫,最好是組裏有經驗的人,否則就要找培訓。現代社會技術更新一日千裏,我們或者在工作中變幹邊學,或者跟別人學。跟別人學可以少走一些彎路。

3. 如果事情太多是因為工作量太大,要求有人在你的指導下幫忙。如果組裏資源有限,根據(1)所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管理層談通之後,分清主次地做。

 

題外的話:

1. 職場進取在於和自己昨天相比進步了多少。如果和同事比,人比人,氣死人。從主貼所說,同事事情做的少,但和分配工作的人關係好,而且同事是美國人,加之老板和分配工作的人住在同一個區,想改變這個現狀不大可能。

2. 說別人不好,不如說自己好。與其花好多時間去控訴同事如何不幹活兒,對自己不公平,聯合起來欺負自己。不如表自己的功:你做了多少事,對組裏的進展有多大幫助,你的成就在公司的發展上有多大貢獻。。。

3. 你自己都說你沒有證據,那麽管理層無法處理你的指控。如何管理好一個團隊,采取不在其位,不謀其政的態度。管理最怕處理人事糾紛,一是管理的職責是把活兒幹出來,不想分心去處理人事糾紛。二是人事糾紛無法處理。即使告狀人說的都是事實,即使管理層站在告狀的人一邊,把被告罵一頓。情況可以暫時緩解一下,風頭過了,挨罵的一方會變本加厲地報複。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隻有把有糾紛的一方開了。

 

如果決定告狀,我博客裏有幾個帖子,供你參考如何爭取告贏: 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42433/201104/251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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