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印度部門的官司不是剛剛發生的。今年2月開始我就陸續發現印度部門的code有bug,我就向我的Team經理報告了。我的部門經理就向我的部門Director 報告了。 我的部門Director就去找了印度部門的Director談了我發現他們code有bug的事情。印度部門的Director就神不知鬼不覺的聯絡了我們美國這邊的部門的HR主管,報告了我Culture不fit。於是2 周以前我就被terminate了。
我想向文學城各位網友取經看看我有沒有做得不對的地方。
我和印度部門的官司不是剛剛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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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壇不是挖坑的地方。而且你做事的方法在哪裏也不合適。看看你自己怎麽自相矛盾吧:
-廢話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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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2019 postreply
07: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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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在細節裏 :)
-像龜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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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2019 postreply
08:5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