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一同事剛去了對手公司,按規定必須離職三個月後才能去對手公司。結果現在的公司還得付給他這三個月的公資直到他去下家

來源: seattleWA 2015-03-11 21:00:22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9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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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競爭對手的公司huiming12342015-03-10 21:24:06
你們公司具體的條款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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