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種的案子跟我們大德州Fisher的案子類似啊,高院都宣判維持AA,就是支持學校的錄取政策,

因為當時Fisher打得是一個人的錄取,如果她換成class action的話,就跟幾年前哈佛被一幫華裔家長起訴,在錄取途中有歧視,還是能打贏的.光一家來訴訟打官司,基本上沒有贏得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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