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欺詐, 無人可治的無錫老賴

來源: 老李閏年 2021-03-12 23:06:30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7192 bytes)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HyH-tvEUqs

兩年半了,海內外華人受江蘇無錫瑞港酒店最牛老賴陳浩之騙局仍繼續

有詩雲: 
如今活著就算福,無處申訴把氣呼,活著就比氣死好,無奈任由人吸老。海內海外我華人,辛苦勤勞攢休銀,百姓有苦仰望天,苟延殘喘度日艱。 
 

江蘇省無錫瑞港國際大酒店,以承諾售後包租和十年150%回購為誘餌(包租是6%的固定年收益加上營業額超出6%部分的九一分成,業主占九成,物業占一成),誘導公眾購買酒店公寓。

可是房屋已經被瑞港暗地裏進行了抵押以及二次抵押,大批的業主不能拿到產權證。並且,廣大業主拿了一次租金後就再也拿不到租金。 

廣大業主很難聯係上酒店開發商負責人,他們不接或掛斷電話,或稱人不在; 業主之間也很多互相聯係不上,因為信息封鎖。國內業主跑到江蘇省無錫市政府各個有關部門申訴,被安排到碩放街道和碩放派出所處理。據悉,無錫瑞港酒店負責人陳浩,公安出身,公關做得好;但凡有業主報警處理,還沒進行派警,陳浩這邊已經得到消息。街道和派出所隻做調解糾紛,事件無實質進展。海內外投資者的血汗錢打水漂,申訴旅程又隻能折回原點。

 
據悉,無錫瑞港酒店負責人陳浩,對待業主態度還不錯。他主動提出寫協議書。據一業主講,陳浩給他寫了10多份還款等協議書,公章加手印,可就是無一次執行。據一業主講,民事法庭起訴,贏了官司,法庭判定每月退1萬5千元,可陳浩隻執行一次退款就再也不執行了。堪稱無錫最牛老賴。

 可是找誰有用啊?海內外華人歎息竟無一處可有效申訴。

據了解,房地產領域的承諾售後包租或回購屬於非法集資模式的一種;可是對於公安加公關的陳浩,至今無刑事問責。他把賣給業主的房子抵押出去,應對業主作民事賠償;可是實際上民事法庭判決他也不被執行,就連退款也不執行。海內外業主的養老血汗錢就這樣被騙術奪走了,申訴旅程還是隻能轉回原點。

在新冠疫情中,陳浩的瑞港酒店還因為作為疫情期間的隔離用酒店大發其財。可是這並沒有讓陳浩發“善心”退還所騙的款。據了解,很多業主氣不過,堅持要去法院告陳浩。據查,陳浩的法律顧問是江蘇瑞萊律師事務所的郭小兵。郭小兵的夫人就是無錫錫山市檢察院的檢察長何某。


 

又詩曰: 
瑞港酒店大騙子,售後包租坑業主,回購實乃非法吸,房證返租變泡影,祈盼包公來轉世,嚴查騙子瑞港城,退還海內海外金,期待錫城變居宜。 

 

背景介紹:無錫瑞港國際大酒店住房公寓銷售從2018年年中開始,至今兩年半有餘,出售對象暫時稱為A棟(3)、B棟(4),每棟層高12,單層10-12間,麵積大小不一,範圍30-70平米,銷售金額超千萬。

合同簡介:根據購買房屋實際麵積的成交額,包租:每年按6%的收益回報,年中年末兩次打款至購房人指定賬戶,超出6%部分一九分成,業主占九成,物業占一成。包回購:十年150%回購。

出現端倪:最早全款購買的業主(2018年開盤後),收益從2019年年初發放,此時開發商拿著募集到的資金,挪出部分給業主發放,這也是唯一一次履行合約發放,但從2019年年中第二次收益開始,部分業主沒有收到收益打款,瑞港開發商實際操作人員陳浩、朱苗紅就開始了長達一年多的欺詐之旅,關係不一般的倆人聯手主演二人轉,欺詐手段包含但不局限於如下內容:

朱苗紅:陳總不在,打款需要陳總回來才能辦理;收益沒有分紅,不能公示經營情況;

陳浩:我不在瑞港,等我回來再處理;財務辭職了,正在找新的財務到位後打款;最近資金有點緊,會晚一點。

暗度陳倉:業主買房需經過如下階段:簽訂書麵合同、網簽繳費辦理不動產產權證,根據查詢到的情況,沒有完成網簽的業主,房屋已經被瑞港暗地裏進行了抵押以及二次抵押,大批的業主不能拿到產權證。

進展過程:隨著越來越多的業主拿不到收益、辦不了產權證,業主們終於忍無可忍,準備開始維權,但是由於瑞港長期封鎖業主的相關信息,業主們隻能通過個人展開行動,包含但不局限於:找碩放街道尋求幫助並調解;無奈報警找碩放派出所出麵協調;準備材料進行起訴。

遭受阻礙:首先碩放街道對瑞港有偏袒,瑞港在公關方麵能力出眾,首先籠絡了一位業主白士傑,通過利益推動白士傑作為業主代表,碩放街道正好順水推舟,隻承認白士傑為業主代表,既然是代表,總得得到業主認可,但是業主們大多數都不知道有此人,如何成為業務代表?因此,雙方的緊密配合讓業主十分無奈;其次碩放派出所和瑞港的關係不一般,但凡有業主報警處理,還沒進行派警,陳浩這邊已經得到消息,由於派出所隻調解糾紛,不涉及經濟問題處理,因此往往無效,最後就隻剩下起訴這條慢慢長路。

損失情況:從大到小了說,房屋被瑞港事先進行抵押,業主先期交了大筆資金而不能辦理房產證;瑞港巧立名目收取合同外的裝修費用;業主拿不到租金收益、分紅以及逾期收益違約金;瑞港擅自收房屋維修金;長期無法聯係上當事人,成千上萬的未接電話,業主的精力...

尋責對象:

1.瑞港酒店涉事人員:陳浩、朱苗紅

2.碩放街道:縱容瑞港通過租金利誘欺詐業主,不予受理和幹預任由瑞港繼續詐騙;

3.碩放派出所:在有業主報案,明知瑞港惡意拖欠房租收益和通過租金利誘詐騙的情況下,不積極協助大多數業主維權

涉事人員:

陳浩(老賴) 瑞港實際控製人,財務總監 139061*0229 蘇B***H6 寶馬

朱苗紅 瑞港酒店公寓財務 135850*2165 蘇B***5Q 馬自達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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