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走到這一步,實在是中國體製決定的(轉貼)

來源: Twinlight 2018-04-19 11:50:24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2071 bytes)

日前,中國通訊巨頭中興通訊遭美國政府一劍封喉,奄奄一息。任何不帶偏見或預設立
場的人都秉持如下的共識:中興以身試法,咎由自取!

然而很少有人回答:為什麽會這樣?中興為什麽一錯再錯,最後走向滅亡?難道僅僅是
因為中興領導者的愚蠢和一蠢再蠢嗎?

我以為絕非這般簡單,中興之覆滅,不是亡於法盲或智障,而是中國的製度之敗,政治
之敗!且容我陳述於後。

中興之案並不複雜,起因是中興違反美國法律向伊朗出售美國產品和技術,結果東窗事發

我要追問的第一個問題就在這裏:中興為什麽要冒著巨大風險以身試法?更何況,與伊
朗的這筆交易合同金額才1.2億美元,中興幾乎是“微利”甚至“零利潤”,因之,中
興的以身試法,其動機絕非來源於商業衝動或利潤誘使,而是產生於別的因素。這個“
別的因素”是什麽呢?中興作為一家民企發家、央企參股、政府管理的混合型企業,其
肩負著政治使命是毋庸置疑的,向伊朗出口源自美國的網絡監控設備以幫助伊朗政府維
穩,便是它的政治使命之一,因此,中興以身試法的動機動力,實在是來源於中央有關
方麵特別是強力部門的政治命令

不然的話,做生意的人誰願意在無利潤的情況下鋌而走險?中興觸犯美國法律當然遭到
美國政府的嚴厲懲罰,美方對中興這筆1.2億美元的非法交易開出了8.92億美元的高額
罰單(另有3億美元緩期執行),中興態度良好認罪服罰,加之家大業大,“罰不死”
,與並未將它一棍子打死的美方達成和解協議,按理,應該躲過這一劫了吧?可問題恰
恰出在這份和解協議的罰款之外的附加條款上:除了罰款,美方要求中興承諾解雇涉案
的4名主管,並對35名相關員工實行取消獎金的紀律處分。中興做到了辭退4名主管,卻
未對涉案的35名員工扣除2016年度獎金,結果,美國商務部徹底憤怒了,終於對中興祭
出殺手鐧,理由是:欺騙、虛假陳述和一再違反美國法律

各位看官,這正是我要追問的第二個問題:中興能辭退涉案主管,為什麽就做不到扣除
涉案員工的年度獎金,以致一招走錯、滿盤皆輸呢?表麵上看,前者難,後者易啊。實
則不然。中興實際上是一家央企級的超級集團公司,它的資深主管,多為優秀的、聽話
的專業人士,問題恰恰出在它的員工,尤其是被派往美國工作的員工,多為皇親國戚或
領導人的子女後代,即是說,處罰主管不難,處罰這些特殊背景的員工卻難上加難!

這老美哪裏懂得中國的特殊國情啊!我與央企打交道多年。曾有一位央企的廳局級主管
因不滿一女下屬長期遲到和早退,遂扣除其一半年終獎,卻似捅了馬蜂窩,一周之內遭
上司兩次麵斥,收到幾十個說情和威脅電話,原來這位女下屬貴為某部長的親侄女。該
央企官員差一點憤而辭職,幸在最後一刻頓悟:得罪誰也別得罪皇親國戚!終以補足女
下屬獎金並親自道歉了卻此事。故此,我以為中興翻船非出於愚蠢實出於無奈,看官不
妨想想,老美天價的罰款,中興都爽快的交了,中興怎麽會吝嗇員工的獎金呢?問題恰
恰是中國的特色政治和國情決定了:交罰款是可以接受的,扣獎金卻是要惹禍招災的,
於是乎,中興的悲劇,是製度的宿命,是難以避免的??

所有跟帖: 

您這麽四處轉戰,把自個猜的東西當事實一樣來說,挺爽的啊? -davidhu1999- 給 davidhu1999 發送悄悄話 davidhu1999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20/2018 postreply 07:39:59

我也在納悶,也猜想是這麽一回事。隻有這樣才合邏輯 -雲本無心- 給 雲本無心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5/02/2018 postreply 02:10:09

又是這個人在這胡說。中興通訊不遵守與美國合同的規定,應該受到懲罰。美國國內公司不守法,一樣罰。關體製什麽事,此文作者經常信口開河 -verlin- 給 verlin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6/09/2018 postreply 21: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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