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有人熱衷於用模糊的黑惡代替清晰的法律?

一個人的行為是否犯法有法律來界定。法律麵前人人平等,這是社會公平的基礎。

黑惡是什麽?有標準嗎?說得清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那麽為什麽有人熱衷於用模糊的黑惡來代替清晰的法律?

答案很簡單,那就是想把自己的權力淩駕於法律之上唄!這是明告天下:別以為法律能保護你,黑不黑我說了算!

所以,這種運動式掃黑是一種權力的肆虐,是禍國殃民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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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所以政治運動是極權者的最愛。清晰憲政條文下的法治反黑,反而最遭他們反對。 -Twinlight- 給 Twinlight 發送悄悄話 Twinlight 的博客首頁 (80 bytes) () 01/26/2018 postreply 09:23:51

黑社會的後台就是 -Twinlight- 給 Twinlight 發送悄悄話 Twinlight 的博客首頁 (1165 bytes) () 01/26/2018 postreply 09: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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