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不能叫貪汙,也不能叫受賄。自己去看法律解釋。
所有跟帖:
• 這可是來自國家預防腐敗局原副局長的話:有打字員受賄400餘萬 -相對強度- ♂ (10468 bytes) () 03/24/2015 postreply 08:34:56
• 如果她不在這個job上,她"掙"得到這份"工資"嗎? -FL棉農- ♂ (0 bytes) () 03/24/2015 postreply 08:42:59
• 老農,這是商業行為。 明白供給和需求麽?正確的做法是再加一個打字員,同時提高打字收費。 -goto- ♂ (0 bytes) () 03/24/2015 postreply 09:17:17
• 這肯定是政府內部的打字員。外麵的人不能打的。否則,她就不可能受賄。 -相對強度- ♂ (0 bytes) () 03/24/2015 postreply 09:49:16
• 所以,政府的做法就應該再加一個打字員。或者,如果大家都不抱怨的話,這屬於老農說的新常態,慢慢習慣就好了。哢哢 -goto- ♂ (0 bytes) () 03/24/2015 postreply 09:55:29
• 不是你想再加就能加的。政府的規章製度變化很慢的。歸國人員的戶口恢複製度,還是88年製定的,到現在都沒有修改。 -相對強度- ♂ (0 bytes) () 03/24/2015 postreply 09:59:53
• 那就慢慢習慣下。哢哢。套用老農的話,不滿意就扛槍造反去。 -goto- ♂ (0 bytes) () 03/24/2015 postreply 10: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