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審批成腐敗高發區:安徽近百學校向省教育廳三官員行賄數百次

 

2017-06-06 17:53:42 字號:A- A A+ 來源:新華社
關鍵字: 安徽教育廳

日前,安徽省教育廳發展規劃處原處長袁文受賄一案開庭審理,經審查共有34所學校向她行賄。

2月28日,安徽省教育廳發展規劃處原處長袁文涉嫌受賄罪一案,在霍山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近期在安徽曝出的係列教育貪腐案,揭露了教育行政審批這一“隱蔽的腐敗高發區”。據統計,去年以來落馬的袁文、安徽省教育廳原副廳長楊德林、基礎教育處原處長繆富國3名官員,向他們行賄的大學、專科高職、中專、中學等各類學校共有近百所,行賄次數達數百次。

這些學校為何要給教育行政部門官員送錢?教育審批存在哪些“貓膩”和“尋租空間”?教育審批腐敗會造成什麽危害?半月談記者進行了調查。

學校“成群結隊”送錢,官員“前赴後繼”落馬

“我認罪、悔罪,也希望我的案例能警示身邊的朋友們,紮好廉潔自律的藩籬,不要成為別有用心的人的獵物!”日前,在安徽省霍山縣法院的庭審現場,袁文聲淚俱下。

袁文所說的“別有用心的人”,多為安徽一些學校的領導。據檢察機關審查,袁文2008年以來的36項受賄事項,有34項來自各類學校,包括11所本科院校,22所大專、高職院校和1所中專學校。

據統計,這些學校幾年中合計130次給袁文送錢150萬餘元。而他們的“別有用心”其實並不“特別”,主要是想借助袁文手中的權力,多批招生計劃、專科升格成本科或學校更名等。

在安徽省教育廳腐敗窩案中,“學校成群結隊送錢”的對象不止袁文一人。

據檢察機關指控,袁文所在部門的前任處長、後升任安徽省教育廳副廳長的楊德林,先後42次收受18所學校的賄賂。

袁文的同事、安徽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原處長繆富國,先後95次收受39所中學校長和6名區縣教育局局長的賄賂,在省級示範高中評審、規範辦學行為監管、項目審批等方麵為其提供“關照”。

“安徽教育行政審批腐敗涉及麵之廣、行賄受賄次數之多,出乎我們的意料,在職務犯罪領域相對也很突出!”一位辦案人員說。

招生計劃腐敗:“實權部門”掌握學校“生命線”,“審批彈性”成“尋租暗門”

“在省級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實權部門’和‘冷門部門’的差別很大,‘實權部門’白天門庭若市,晚上常有飯局。”安徽省教育廳一名落馬官員自述,黨的十八大之後,他明麵上的飯局少了,暗地裏的“權錢勾兌”卻“停不下來”。

記者調研了解到,安徽省教育廳腐敗窩案中落馬的幾名官員,都來自手握審批權的“實權部門”。如楊德林和袁文曾先後任領導的計劃財務處(後分立為發展規劃處和財務處),就負責擬訂全省省屬高校、中專的招生計劃,指導高中製定招生計劃,以及學校設置、撤銷、更名等的申報和審核等。

“多招一個學生就多一份收入,招生計劃可以說是學校的‘生命線’。”安徽一所省屬高校的相關負責人介紹,學校每年的招生計劃都要報給省教育廳計財處審批,而全省的招生計劃有一個總盤子,在學校之間存在競爭性,“給他的多了,給你的就少了,所以很多學校爭著去省廳拉關係”。

翻開袁文的起訴書,34所向其行賄的學校幾乎都與招生計劃有關,有的學校為了多爭取計劃,更是長期“打點”。如某學院一名副院長從2007年到2016年間,6次在春節前給袁文送現金、購物卡;某大學一名副校長和一名院長,從2010年到2014年“年年不漏”,5次共送給袁文購物卡4.6萬元。

那麽,送錢就能多搞到招生計劃嗎?“審批每所學校每年招生多少,雖然有軟硬件條件、曆年生源狀況等依據,實際上存在著一定的‘彈性空間’,審批時很容易找理由。”曾在安徽省教育廳工作多年的一名官員告訴記者。

記者發現,一些學校的招生計劃增幅,與送禮數額的大小存在著強烈的“正相關”關係。如某學院領導2009年、2010年兩次共送給袁文15萬元,該校的招生計劃數“兩年翻一番”,從2008年的1300人,躍升到2010年的2600人。

學校設立、升格腐敗:為獲得“金字招牌”,幾十所學校“金錢公關”

學校的設立和升格,也成為“審批尋租”的重要方麵。據辦案機關審查,楊德林和袁文各自收受的最大一筆賄賂,都來自一名叫張明亮的商人,他為了創辦一所職業技術學院,向楊德林行賄55萬元,向袁文行賄46.5萬元、金條10根。

專科高職院校升格為本科,意味著辦學能力、教學水平得到認可,含金量更高的“本科招牌”帶來的是更好的聲譽、生源和收入。起訴書顯示,近年來安徽多所民辦專科高職院校在升格為本科過程中存在行賄行為。

近年來,全國多省啟動“省級示範高中”評選工作,入選的學校相當於獲得了一塊“金字招牌”。在安徽省教育廳,負責製定“省級示範高中”評估標準及指導實施的部門是基礎教育處,該處原處長繆富國在評審過程中先後收受39所中學的賄賂。

據了解,向其行賄的中學不乏“名校”,行賄人包括多名校長、“名師”。他們行賄請求“關照”的不僅有通過評審,還有入選後的評優、對規範辦學監管的放鬆,乃至出現問題後的“輕查處”。

2010年以來,安徽有多所“省級示範高中”因存在違規問題被“摘牌”。其中幾所中學為“複牌”,由校長或所在區縣教育局局長等向繆富國行賄,也很快“得償所願”重獲“金字招牌”。

行賄、受賄邏輯:學校辦學逐利與官員私欲膨脹相裹挾

記者調查了解到,作為教育腐敗窩案中的行賄方,涉案學校存在著強烈的逐利衝動,不惜通過行賄的方式“公關審批”,借行政權力之手獲取利益。

“評上省級示範高中,校長的級別可以從科級提高到副處級,學校每學期學費從350元提高到850元,招生的時候可以優先選擇好生源。”安徽一所中學的校長說,“示範高中”的金字招牌關係到名氣、收入和政績,因此學校和市縣教育係統的領導都積極性高漲,一些人通過各種渠道千方百計找關係,送錢隻是手段之一。

多一個招生指標就能多招一個學生,就意味著一筆學費等收入。在高等教育資源仍相對稀缺的背景下,不少社會資本“把學校當企業、把教育當生意”,為升本科、多招生大肆行賄。

據辦案機關審查,安徽文達集團相關負責人,為旗下的安徽文達信息技術職業學院升本科、搞計劃,先後8次向楊德林行賄3.2萬元,6次向袁文行賄15.9萬元。

“升本”後的文達信息工程學院,成為文達集團的“現金牛”。2015年,文達集團因負債近20億元導致旗下多個園林、培訓、互聯網企業倒閉或停辦,文達學院每年的巨額學費成為償債的籌碼。

“我本來對自己要求很嚴格,可是隨著職務的升遷、手中權力的增大,朋友圈發生了變化,一些別有用心的人開始圍繞在身邊。”作為受賄官員之一,袁文介紹自己貪腐的起點,說隨著恭維奉承的人增多,“開始飄飄然,放鬆了對自己的要求,覺得吃點、喝點、拿點沒什麽”。

黨的十八大之後,隨著反腐敗工作力度持續加大,袁文自述“很害怕”,想就此斷了受賄行為,但仍不斷有“關係好”的學校領導來行賄,而她已被這種“權錢交易”的關係網所“裹挾”,難以自拔。“尤其是一想到自己無論怎麽做,都無法抹去曾經犯下的過錯,心裏就非常絕望。這世上有很多事一旦開了頭就無法回頭!”

審批腐敗顛覆“教育價值”,專家呼籲“教育簡政放權”

安徽省教育廳腐敗窩案之所以發生,除了學校公關、個人貪欲,還存在深層次的原因:教育資源的配置管理權力過於集中。

有落馬官員接受采訪時說,全省所有省屬大中專院校的設立、專業設置、招生計劃,乃至一些學校教職工的職稱評定、教師的調動,都要經過省教育廳審批;上級教育部門和財政部門的教育經費,都歸口到教育廳分配,又集中在某幾個處室。

“高校專業那麽多,哪種應不應該招生、招多少,實際上教育廳難以掌握,但是不批你就不能招生。省廳每年製定的全省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招生計劃數,精確到個位,但實際上下到各個市縣後難以落實。”一名落馬官員說。

“其實很多學校報上來的審批事項,未必是不符合規定。但我可以組織人立即審批,也可以拖放一兩年,這就是權力的自由裁量權。”這名官員說,如果將審批事項下放,就意味著權力的“喪失和剝奪”,這個過程會“很痛苦”,改革的最大阻力就在這裏。

“教育是關係人成長的事業,強調的核心價值是正直。教育審批腐敗最大的危害,就是顛覆了教育的價值。”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說,這些腐敗行為影響到教育資源分配的公平,還會產生一係列連環負麵效應,影響師生的人生觀、世界觀。

儲朝暉認為,安徽教育腐敗案並不是孤例,要遏製教育審批腐敗,一是要限製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的“擴權衝動”,不能隨便增加權力;二是要將行政權力行使的過程“公開化”“透明化”。

長期研究教育問題的北京理工大學教授、國家教育谘詢委員會委員楊東平認為,教育領域要實現政府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核心就是要簡政放權,改變政府包攬過多的狀況。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深化教育改革的要求,目標是推進教育管、辦、評分離,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楊東平說,目標很明確,但一些地方的改革力度有限。“安徽教育腐敗的案例,再一次提醒我們教育簡政放權的必要性。”

來源:半月談(ID:banyuetan-weixin)

(原題為《教育審批權力成獵物?近百學校行賄26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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