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頂尖科學家被逮捕: 握抗霾技術 曾遭敲詐威脅 ——在國內技術創業的下場

來源: Twinlight 2017-11-06 05:33:04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5879 bytes)

來看看在國內搞技術創業的悲慘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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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港台:2017-11-5 10:20| 來源: 經濟觀察報 | 評論( 63 )  | 我來說幾句

 
 
 
 

清華頂尖科學家被逮捕: 握抗霾技術曾遭敲詐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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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觀察報 一場場嚴重的霧霾肆掠北京時,清華大學原副校長、熱能領域泰鬥級科學家倪維鬥院士一遍遍念叨:“付林都在看守所關了一年多了,怎麽一點動靜也沒有?”

  一年多前的2016年3月18日,全國300名能源專家齊聚濟南,論證當地一個百億環保項目的核心技術方案。他們並不知道,這個方案的首席專家付林,卻在論證會的頭兩天被刑事拘留。

  付林是清華大學建築學院建築技術科學係教授、博導。他掌握著一項對節能減排意義重大的技術——簡單地說,就是大幅提高發電廠廢熱的回收量,將其轉變為北方供暖的熱能,從而減少煤的消耗。如果你知道以下兩組數據,你就知道這項技術的意義:

  煤是中國的主要消耗能源,消耗量巨大,其中15%用於北方冬季供暖,大量煤要燃燒轉換成熱能;而另一方麵,大量的熱能在白白浪費著——在非熱電聯產的發電廠,一份標準煤燃燒產生的熱量,隻有40%能轉化為電,另外60%經過冷卻後直接排放到大氣中。

  2013年,付林的這項成果(學名叫“基於吸收式換熱的集中供熱技術”)獲得了國家技術發明二等獎。最早使用這項技術的山西大同,已經從嚴重霧霾城市,變成了空氣質量最好的北方城市——據《科技日報》報道,2015年、2016年大同二級以上良好天氣數超過300天,而這項技術每年可以為大同節約67.8萬噸標準煤。

  倪維鬥院士說,“不僅是電廠,水泥廠、鋼鐵廠等高能耗產業都有大量的餘熱直接排放到了空氣中,這些廢熱都可以用這項技術加以利用。”

  2015年底,在原環保部總工程師楊朝飛等人的積極推動下,中國環境科學學會決定成立熱汙染專業委員會,付林擔任主任委員。但付林卻無法履責——他已失去自由。按照相關規定,學會的主任委員不能更換,所以這個使命感滿滿的學會就這樣擱置了下來。“付林救活了一個行業,”中國節能協會熱電產業聯盟王欽波理事長說,在此之前,溴化鋰吸收式製冷行業已經不斷在萎縮,而付林的這項成果把溴化鋰製冷循環原理用在了供熱設備上,市場一下子打開了。付林出事之後,這項剛剛開始推廣的新技術麵臨著很多挑戰,很多城市級的大型能源改造項目都停了下來。“現在是群龍無首,遇到問題都不知道該往哪兒走了。”

  2017年6月,付林的另一項重要成果要進行國家技術發明一等獎答辯,但取保候審的申請沒有獲得法院批準。“付林對社會沒有危害,為什麽不能取保候審?”倪維鬥院士非常不理解,尤其是在國家多次出台政策鼓勵科技創新之後。

  那麽,付林到底犯了什麽事?

  起因是有人給北京市檢察院寫了封舉報信,舉報他巨額貪汙。2016年3月17日海澱區檢察院反貪局對付林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2016年4月1日付林被正式批捕。2017年5月19日,海澱檢察院公訴處正式起訴付林,根據起訴書付林有兩項罪名,一項罪名是貪汙造成科研經費損失220餘萬元,另一項罪名是挪用公款439萬元。

  付林案在高校引起了極大的關注——這是一個非常典型的科研成果轉化所引發的事故。該案的焦點在於,付林的關聯公司參與了上述重大課題的研究過程,以及後續的科研成果轉化。

  清華大學建築學院副院長朱穎心教授說:“付林案引發最壞的影響是,現在老師們有科研成果也不敢轉化了,就寫寫論文吧。”

  所有像付林一樣搞科研成果轉化的教授們,幾乎都麵臨著一個“身份的嫌疑”——既是國家公職人員,又能通過科研成果轉化賺錢,一身兼二任,很容易就有拿著國家的資源給自己用的嫌疑。付林被人舉報貪汙正是這個邏輯,前兩年影響巨大的“浙大褚健案”也是這個邏輯。“我們這裏的大學科研成果轉化的效率比美國大學差太遠了,”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周其仁教授接受采訪時說,這幾年國家出台了大量鼓勵科技成果轉化的政策,但在一些關鍵的細節上並沒有明確的說法以及製度安排。

  他舉例說,美國大學裏麵有一種中介組織叫專利轉換辦公室,從業者既不是科學家也不是商人,而是幫助科學家申請專利和推動專利商業化的專家。專利帶來的商業利益,1/3歸專利轉換辦公室,他們的工作很高效,整個技術轉換的格局就不一樣了。這類中介組織可以幫助教授們在科研成果轉化時避開直接麵對市場的很多問題。

  

 

  圖1:2014年8月,付林出席瑞典國際學術會議 圖片來源:受訪者提供

  付林的妻子曲燕說,自從成立公司之後,她和付林就一直有很重的心理負擔——不僅怕學校的人說拿著公家的資源給自己做事,也怕外麵的人來找麻煩。有公司的那幾年,付林不止一次遭到敲詐和威脅。2014年8月,付林賣掉了公司,準備徹底淡出商業江湖。但這個舉動並沒有讓他避開泥沼。

  陷入麻煩的科技明星

  2016年3月16日,付林的日程和往常一樣排得很滿,吃完早飯他就到了辦公室工作。

  和往常不同的是,他帶上了出差的行李,準備下午去濟南。第二天他有兩件重要的事,一是參加中國節能協會組織的技術鑒定會,二是要向濟南市委領導班子匯報工作。濟南市投資100億元的重大項目“外熱入濟”剛剛開始施工,付林是首席專家,他領導的北京清華同衡規劃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由清華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改製而來,以下簡稱“清華規劃院”)能源所是這個項目的規劃和技術支持方。

  頭一天下午,付林接到了清華大學紀委的電話,讓他3月16日到北京市海澱區檢察院說明情況——他又被人舉報貪汙。早上9點多,付林已帶著行李趕到了海澱區檢察院。從這個舉動來看,他似乎還在想著出差,根本沒有預料後麵會發生什麽。

  10點,付林的妻子曲燕接到了海澱檢察院的電話,讓她去送一些資料。

  11點,曲燕趕到檢察院交材料時,聽到隔壁房間付林正在大聲解釋,很生氣。曲燕想起兩年前曾有人揚言要“把付林送進去,判10年以上”,有些擔心。但她仍然自信,隻要付林把問題解釋清楚了,很快就能回來。

  這不是付林第一次被舉報——2015年10月,清華大學紀委也收到過類似的舉報信,但清華紀委、規劃院對付林進行調查後,認為沒有問題。所以,曲燕認為以前都說清楚了,這次也能說清楚。

  但她沒想到的是,付林很快被關進了看守所,他的聲音再也沒有聽到過。

  沒有聽到付林聲音的,還有中國節能協會組織的300多位專家學者。2015年-2016年采暖季,付林團隊研發的另一項技術“全熱回收的煙氣餘熱回收技術”第一次成功應用於燃煤電廠——濟南北郊熱電廠,實現了燃煤煙氣降汙及深度餘熱回收一體化。2016年3月18日,來自全國的300名專家齊聚濟南,對這項技術進行鑒定和研討,本來這是一場行業盛事,但主角卻缺席了。

  2015年巴黎氣候大會,播放的中國宣傳片中用了30秒的時間介紹這項中國獨創的技術。2016年這項技術獲得北京市科學技術一等獎,並且被推薦參選了2017年國家技術發明一等獎——但付林已經失去自由,取保候審沒有被司法機關批準,付林缺席答辯會而與該獎無緣。

  濟南市的領導班子左等右等也沒有等到付林——投資100億的“外熱入濟”項目已經投了好幾個億,突然沒有了靈魂人物,這個事關民生的重大工程該何去何從?“外熱入濟”是濟南的一把手工程,簡單地說就是把濟南周邊電廠排放的廢熱引入濟南,通過一係列複雜的技術安排,轉化為城市供暖的能源——據估算,每年濟南因此能節約335萬噸標準煤,並且可以減排0.8萬噸煙塵、2萬噸NOx、2.2萬噸SOx。

  2016年6月1日,濟南市發改委給清華大學發函,請求讓付林教授盡快恢複工作。7天之後,太原市城市管理委員會也給清華大學發來了請求付林盡快工作的函件。太原也在進行濟南類似的工程,通過把太原40公裏外的古交發電廠的廢熱引入太原,將解決太原8000萬平米的供熱,相當於太原市供熱麵積的一半。

  濟南和太原都是城市級的能源係統改造工程,一則投資巨大,二則工程技術極為複雜,很多突發問題出現之後不知道怎麽辦。清華規劃院能源所另一位重要成員張世鋼教授介紹,自從付林出事之後,很多城市級能源改造項目都停滯了,“有好幾個市的主管部門都和我聊過,但一聽說付老師不在就沒有下文了”。

  給社會帶來巨大期待、給付林本人帶來巨大聲譽的,都是他那項重要技術成果——“基於吸收式換熱的集中供熱技術”。但給他帶來厄運的,也是這項技術。如果隻滿足於寫論文,那麽付林的生活可能很安穩,但他恰恰不是這樣的人。“很多論文不成果轉化就是一張紙。”清華大學建築節能中心主任、中國工程院院士江億說,尤其在非理論研究的工程應用領域,不把真東西做出來,論文是對是錯都可能不知道。他說付林“基於吸收式換熱的集中供熱技術”單從理論上來說並不難,也不是隻有付林想過——華北電力大學的一位老教授也曾想過,他本人很早就和遠大空調董事長張躍談過類似的、把溴化鋰製冷設備原理用於供熱的技術,但沒人相信。沒人相信的原因還在於,這類技術創新成本動輒上千萬元,沒有公司願意冒險。

  2005年在給濟南做供熱規劃時,付林得到了廢熱回收相關技術的靈感。而這項技術裏需要研發一些非常重要的設備,後來的學名叫“吸收式熱泵”。付林首先找到了清華同方下屬的同方川崎,這是一家能生產溴化鋰吸收式製冷設備的公司,希望它成為這項科研成果轉化的平台,未果。後來付林又找了江蘇雙良、遠大空調等溴化鋰吸收式製冷設備公司,都沒有人理他。彼時付林隻是一個年輕副教授,行業裏的無名小輩。

  2006年付林說決定自己幹時,張世鋼不太相信,“既沒有錢,也沒有人,怎麽幹?”

  為了研發這項技術,付林做的第一件事是說服家人,於2006年下半年成立了北京環能瑞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環能瑞通”),股東為其嶽父、嶽母。

  “成立這個公司是沒辦法的辦法,”張世鋼說,一則外麵的公司不願意投入,二則能源所的經營範圍隻有規劃設計,沒有研發設備的資質。此外,研發這個設備需要的人才比較複雜,專業上需要熱工、機械、電氣等多專業聯合,學曆層次上既需要教授,也需要學曆較低的設計、繪圖、調試、安裝施工等技術人員,而後者無法安置到能源所,隻能成立一家公司作為留人的平台。

  公司成立後不久,機會就來了。2007年,付林偶然看到北京市科委征集科研項目的消息,他激動地打電話給張世鋼,讓他趕緊弄材料申請課題。最終這個課題被北京市科委立項,經費為874萬元。付林最終被檢察院起訴貪汙的220餘萬元即來自這個課題。

  伴隨著這220餘萬元流轉的,是4家機構簽訂的4份合同。至少從表麵上看,正是這幾份合同困住了付林。

  危險的合同

  2007年9月,付林團隊拿下北京市科委的課題,課題組成員單位包括清華大學、華北電力大學等6家單位,環能瑞通作為設備研發方,也是課題組的成員單位之一。其中清華大學屬於牽頭單位,北京市科委將科研經費統一打到清華大學賬戶,再由清華大學根據進度劃撥到各成員單位。

  課題進行不久,2008年初付林團隊就發現之前設想的技術路線有問題,需要調整。北京市科委的課題經費是按照2台設備申報的,而新的技術路線需研發7台設備,科研經費一下出現了很大的缺口。另外,和課題組合作的太陽宮電廠承擔著2008年北京奧運會場供電的職責,這個課題眼看沒法再進行了。

  如果不是江億院士,課題很有可能就此夭折。江億是供熱領域唯一的院士,在業內享有盛譽,他在內蒙古出差時偶遇老朋友、赤峰富龍集團原董事長景樹森,談起了付林的這項技術。景樹森也是業界資深人士,一聽非常感興趣,表示願意資助付林團隊完成研發。

  2008年5月3日,景樹森召開了集團中層會議,江億也在場。景樹森的發言讓江億十分感動,至今記憶猶新:“(供暖)這行也快走到死胡同了。國家要環保,不讓燒煤讓燒天然氣,成本漲了3、4倍,但供熱不讓你漲價。要你擴大熱源,又不讓你蓋鍋爐。所以咱們公司、行業都沒有活路。現在江老師那兒有一個技術,咱們必須得試一試。”

  最終,赤峰富龍集團決定其下屬的赤峰富龍熱力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富龍熱力”)建設試驗工程,並讚助科研費用。於是,付林及團隊得以在赤峰繼續進行科研工作。

  富龍熱力的意外出現,成為付林課題的轉折點。由於環能瑞通沒有工廠,隻能設計圖紙、做局部實驗,設備生產隻能委托外麵的公司。在江億院士的牽線下,同方川崎成為環能瑞通的設備委托生產方。

  此時,付林課題組的經費變成了兩部分:一部分來自北京市科委的縱向課題經費(先期劃撥入清華大學賬戶),另一部分來自富龍熱力的讚助。按照正常流程,所有的課題經費都要打入清華大學賬戶,並且由清華大學劃撥給課題成員單位。但因為現實原因,付林課題組並沒有嚴格走這個流程。在研發設備的過程中,清華大學、環能瑞通、富龍熱力、同方川崎4家機構簽訂了4份合同,而這些合同讓付林的故事變得極具戲劇性。

  2008年8月,富龍熱力向環能瑞通支付了380萬元,作為研發設備的費用。但雙方簽訂的合同上,這筆款的用途是富龍熱力向環能瑞通購買5台設備,共420萬元(最終支付金額是380萬元)。

  當時正值研發最緊張的時刻,張世鋼偶然看到合同十分吃驚,明明是富龍熱力讚助的科研費,怎麽合同變成了向環能瑞通買設備的款項?經辦人員給張世鋼的解釋是,對方財務不好走賬,所以把讚助費編了個其他明目。張世鋼覺得這份合同可謂離題萬裏,似乎不妥,但時間緊張也就一晃而過。

  赤峰富龍集團前董事長景樹森向記者證實,這380萬元確為支持付林課題組的科研費用。但當時富龍熱力並不是課題組的成員單位,不能把這筆錢直接打入清華大學賬戶,所以打入了環能瑞通。2011年,在這個課題驗收時,富龍熱力才被列入課題成員單位,後來這項成果獲得國家技術發明二等獎,富龍熱力也是獲獎單位之一。在經過審計的該課題驗收報告上,富龍熱力支付的380萬元被明確列為研究經費。

  2008年10月,環能瑞通要向同方川崎支付設備委托加工費用,這筆費用產生了兩份合同。

  一份合同是清華大學與同方川崎直接簽訂的技術服務合同,約定向同方川崎支付327萬元。與此同時,環能瑞通與同方川崎簽訂了另一份合同,即更加詳細的《產品委托加工合同》,約定除了清華大學直接支付的費用以外,剩餘的費用都由環能瑞通支付。

  而頭一份合同存在明顯瑕疵——同方川崎並不是課題組成員單位,清華大學應該首先把科研經費撥款到環能瑞通,再由環能瑞通支付給同方川崎。這份合同很容易造成混淆,從字麵意思上看是清華大學委托生產設備,事實上清華大學隻是代管北京市科委的經費。

  據張世鋼介紹,這327萬元其實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設備生產費用,應該從清華賬戶轉入環能瑞通,再由環能瑞通支付給同方川崎;另一部分是試驗檢測費用,課題組委托清華大學做試驗檢測,而清華大學租用了同方川崎的試驗台,所以這部分費用應該由清華賬戶直接支付給同方川崎。“我們想分兩次打款太麻煩,就把它們合在一個合同裏了。”

  如果把這份容易混淆的合同與第一份合同連起來看,有心人應能發現隱藏的問題。2010年,環能瑞通的一位員工和付林發生矛盾,曾要挾舉報付林,理由就是以上兩份合同,隻看字麵意思是這樣的:清華大學出錢請同方川崎做了設備,而環能瑞通把這些設備賣給了富龍熱力,所以付林有拿著公家的錢牟利的嫌疑。這個舉報最終沒有發生,但是危險已經出現了。

  2010年8月,環能瑞通向清華大學賬戶打入105萬元。張世鋼說:“當時付林在清華大學科研賬戶上的資金不多了,所以就讓環能瑞通支援一些經費。”清華大學財務部門的記賬憑證顯示:這105萬的最終流向是,清華大學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費後撥付至了付林的科研賬戶,用於後續技術研究。

  老師們和學校來往的每一筆錢都要有合同,但這筆錢在合同裏卻是這樣描述的——環能瑞通和清華大學簽了《樣機設備回收合同》及《樣機中所使用設備回收合同》,約定由環能瑞通支付給清華大學共計105萬餘元。張世鋼介紹,事實上根本不存在所謂的設備回收行為,環能瑞通研發的設備一直在赤峰富龍熱力的模擬試驗項目上,2010年之後這些設備再也沒有用過,後來設備報廢。

  

 

  圖2:2009年3月,付林課題組赤峰試驗工程鑒定會,內蒙赤峰。左二為付林 圖片來源:受訪者提供

  北京海澱區檢察院的起訴書這樣指控付林:“將由清華大學使用北京市財政科研資金研發的7台設備中的5台,以個人控製的北京環能瑞通有限公司的名義,出售給課題成員單位赤峰富龍熱力公司,使得環能瑞通獲利380萬人民幣。案發前,環能瑞通以樣機以及樣機設備回收的名義向清華大學退還105萬,造成科研損失費220餘萬。”

  奇就奇在,環能瑞通向清華大學賬戶打入105萬元,合同的內容恰恰是設備回收,剛好證實了第一份合同裏把設備賣給富龍熱力的細節。

  那麽,為什麽偏偏就簽了這樣一個合同呢?張世鋼說,付林在被那位員工威脅之後,他們也覺得前麵的合同簽的欠考慮,所以簽這份合同時就想找補一下,想把設備的事說圓一點,所以就有了所謂的設備回收款。“但這個合同寫的極其含糊,根本沒有說設備是誰製造的、歸誰所有,因而也沒有明確回收誰的設備。”張世鋼說,但沒想到越說越亂,越說越說不明白。

  但清華大學建築學院副院長朱穎心教授認為,付林的這筆科研經費沒什麽說不明白的。她介紹,高校老師的課題分為兩種,一種是國家機構立項的縱向課題,比如從科技部、北京市科委、自然科學基金等申請的課題;一種是橫向課題,比如企業委托的課題。縱向課題的管理非常嚴格,結題時有專門的審計機構做審計,2011年付林的這個課題通過審計並順利結題。

  “縱向科研經費就是要花在課題上,應該按照預算花光,如果經費有結餘,按照國家規定應該收回。”朱穎心教授反問,“按照有些人的邏輯,北京市科委撥了327萬經費,環能瑞通退了105萬,沒有退回的220餘萬就是損失。但是北京市科委這個項目總經費是874萬,其他項目成員單位都沒有退回的是不是都算損失?如果874萬全都退回北京市科委了,相當於這個課題一開始就不該立項!”

  朱穎心介紹,科技開發類縱向課題的負責人們還得承諾自籌經費,否則不能拿到課題,國家機構經費與自籌經費的比例在1:1到1:2。根據付林課題組的審計報告,課題組自籌經費1234.38萬元,其中環能瑞通的自籌經費是502萬元,赤峰富龍的380萬元就屬於其中的一部分。

  朱穎心說,國家的錢都花在項目上了,還自籌來了上千萬的費用,而且最終成果獲得了國家技術發明二等獎。“每年那麽多縱向課題,有幾個能拿到國家級獎項?我就不明白,付林到底讓國家損失了什麽?”

  生意的江湖

  在被舉報前一年,付林還有一次很刺激的經曆,2014年7月江陰市公安局曾來找過他說明情況。“當時我接到了江陰市公安局的電話,說是接到群眾舉報我們合同詐騙,警察已經到了北京,讓我去說明情況。”清華規劃院能源所所長邊兵說。付林也接到了電話,當時他正在和一位業界人士吃飯。“付林還真的準備去,我勸他千萬不要去,萬一弄到人家地盤上就被動了。”這位人士說。後來付林和邊兵一起去見了清華規劃院院長袁昕,袁昕建議由院方出麵會見。

  江陰市公安局接到的舉報內容,牽涉到能源所和付林的另一家公司華清泰盟與江蘇雙良集團山西分公司的一個合作項目,舉報的依據依然是一份合同。據了解,清華規劃院對這個項目進行過詳細調查和梳理,認為事實清楚,係企業間正常經濟往來,不存在違規行為。清華規劃院出麵對江陰市公安局做了說明,此事不了了之。

  江陰市調查的這個項目,反複出現在了後麵兩次對付林的舉報中。北京海澱檢方對付林的第二項指控“挪用公款439萬”所涉項目,也正是江陰市公安局調查的項目。

  要把江陰市公安局調查的這個項目說清楚,又要說幾份合同——這依然是一個合同的故事;而要把這些合同說清楚,就涉及到付林的另一家公司華清泰盟。

  2010年8月,付林讓曲燕注冊了華清泰盟,法人代表是曲燕。公司成立的背景是付林團隊即將拿下大同同煤集團的棚戶區改造項目的供暖改造工程。“之前的環能瑞通根本沒有管理可言,引來很多亂七八糟的事。如果能把大同項目拿下來,大家感覺可能有機會,希望有一個幹淨的平台來運作。”張世鋼說。

  此後,在科研成果轉化的項目中,同是付林團隊的能源所和華清泰盟各有分工:能源所主要負責項目規劃設計,而華清泰盟主要負責設備的設計、監造、調試等相關業務。

  大同的項目是付林這項技術第一次在現實中運用,很多人吃驚地看到,在不增加能源消耗的情況下,被改造小區的供熱麵積增加了50%。但更具誘惑力的是這項技術的市場潛力,山西大同這個項目不過是個小型工程,合同金額已經上億,而大型的城市能源改造工程動輒幾十、上百億。合作邀約紛至遝來,商業世界笑臉盈盈對付林招手。

  直到華清泰盟成立時,付林團隊才第一次給公司找了“法律顧問”——一個即將從學校畢業的、實戰經驗不足的法律係學生。付林的技術開始走向市場時,曾有人這樣評價他:“付林注定是曇花一現。他就像個小娃娃抱著大金磚走在路上,自己還不知道危險。”

  大同項目成功之後,最積極來找付林合作的是一家叫江蘇雙良的公司。“其集團高層幾次到北京找江億院士和付林談,希望獨家技術合作。”張世鋼說,但最終雙方沒有談成。

  緊接著是雙良的山西子公司來談項目合作。付林團隊負責商務的邊兵對此印象深刻:“2011年1月大同項目剛剛投產,他們就找來了,說是山西有8個電廠要改造,催著我們趕緊開始做調研。我們幹到春節那天才放假,大年初三又開始上班。”

  付林的“基於吸收式換熱的集中供熱技術”在應用中涉及兩方麵,一是對電廠的改造,二是對城市供熱係統改造。這類事關民生的項目非常複雜,首先要有專業機構做可研報告,評審通過之後才能立項,立項之後才進入商業環節。因此,山西雙良和付林團隊簽訂的第一份有實質內容的合同,就是關於可研部分的。2011年3月,山西雙良與能源所簽訂了兩份合同,一份是電廠改造的可研合同,另一份是城市熱網係統改造的可研、以及初步設計的合同。

  張世鋼介紹,這兩份合同均沒有填寫合作金額,因為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可研、設計費都是按工程總金額的百分比計算,而當時可研都沒有做,所以根本無法知道工程總金額。他展示給記者的合同上,合作金額處確實為空白。

  “這兩個合同其實都沒有執行,因為很快山西雙良又提出讓我們做技術總承包,也就是把可研、設備監造、施工指導、係統調試等等全包給我們,所以又在談一個新的技術總服務合同。”邊兵說。

  然而問題在於,邊兵所言那兩份“並未執行的合同”並沒有走作廢程序,這成為這個故事中最大的一個懸念。

  在協商技術總承包時,因為涉及到設備監造,華清泰盟就出現在了這個合作中。2011年4月18日,山西雙良、能源所、華清泰盟簽訂了一份三方協議,主要內容是山西雙良支付技術總服務合同中的可研和設計費用的首期預付款600萬元。支付這筆款項的原因是,2011年4月25日,山西五個電廠的可研報告要送國家電規總院進行評審,而參與可研報告的還有華北電力設計院等三家機構,它們在評審之前必須拿到服務費。

  這份三方協議的甲方為山西雙良,乙方為能源所與華清泰盟,協議上明確約定“甲方首期預付款600萬元根據技術總包協議付至北京華清泰盟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但2014年江陰市公安局來調查時,舉報資料裏說,我們逼著雙良把應該打到能源所的600萬,打到了華清泰盟的賬上。”邊兵說。而依據,就是2011年3月山西雙良與能源所簽訂、並未執行的可研合同。據代理律師周澤介紹,被收錄在舉報資料中的這份合同金額處,卻有一個手寫的600萬元,且沒有經過雙方蓋章確認。這與能源所留存的那份金額處空白的合同不一致。

  記者致電雙良集團山西分公司負責與付林團隊談合作的陳喜報詢問合同細節,對方稱“不了解情況”。

  北京檢方的起訴書上,指控付林利用“擔任能源所所長的職務便利,指令雙良公司將應付能源所的600萬元支付到華清泰盟公司,其中439萬元被華清泰盟用於經營”。又因為能源所是規劃院下屬機構,其性質是“全民所有製”,所以這個舉動又被指控為“挪用公款”。這份檢方指控的依據,依舊是那份“沒有執行的合同”。

  “這份合同當時就應該走作廢程序,但是大家都沒有那個意識,不出事也根本想不到會有問題。”邊兵說。

  那份三方協議簽訂的幾天之後,山西雙良的幾個項目通過了可研評審。但很快,“山西雙良說,按照雙良總公司要求,設備必須由它們製造,不能讓華清泰盟做。”邊兵介紹,設備是這類項目裏利潤比較高的部分。此時,雙良的一些項目已經通過可研評審,而且拿到了華清泰盟做的初步圖紙。這個變化讓付林很惱火,合作最後不歡而散。這些細節也沒有得陳喜報的確認。

  與山西雙良的合作擱置後,華清泰盟與清華規劃院就善後事宜進行了協商。根據雙方簽署的《關於山西雙良公司合作項目執行情況的備忘錄》,這600萬的去向如下:161萬元用於支付給華北電力等3家可研報告編寫單位;35萬餘元用於代繳稅款;剩餘403萬餘元由華清泰盟分批支付能源所。

  2011年9月,華清泰盟與京能集團下屬的源深公司合資成立了華源泰盟,源深公司控股。“很多公司來探討過合作,我們選擇了讓國企控股,商務和管理實際上是交給了他們。”曲燕說。

  2014年6月,源深公司又將所持華源泰盟股份掛牌出售。“商業上的事讓付林很煩,他也不想幹了,所以我們也準備把股份賣掉。”曲燕說這時雙良的人又出現了,多次找她和付林,要求把公司賣給雙良。記者向雙良這位高管問詢當時是否有買下付林公司的意願,他表示“不便於談”,但“股權拍賣(現場)肯定不是我們”。

  有意思的是,付林真的去找過另外一家最有競買意向的公司——煙台冰輪,讓他們不要買了。但因為股份是公開掛牌出售,價高者得,這已經不是付林能左右的局麵。

  在煙台冰輪競得華源泰盟股份後不到一個月,江陰市公安局的調查就來了。

  身份的嫌疑

  在一連串陰差陽錯的合同事件之後,付林得到了兩項罪名:貪汙和挪用公款。

  在這個案件中,一共出現了付林的3家關聯公司:環能瑞通、華清泰盟、華源泰盟。有人做了一個這樣的假設:如果當初由外部公司取代付林的關聯公司,成為其搞研發和成果轉化的平台,那麽付林可能不會涉入商業江湖,他也就不會麵臨如上的指控。但問題恰恰是,當時並沒有公司願意支持他。

  “科研成果轉化的第一步並不是企業在求你賣專利,常常是你要去求企業支持,把初步產品做出來。”江億院士說,很多人都以為把專利或者想法賣掉就完成了科研成果轉化,但現實從專利到產品還有很長的路,很少有企業冒風險買單。如果得不到企業的支持,隻能自己組織資源做開發,組織資源就少不了要開公司,而開公司就有一堆麻煩事——付林就是這樣一步一步走入了商業江湖中。

  江億院士也有類似的無奈經曆,因此特別渴望能有這樣一個平台,“讓我們安安心心把第一步轉化先做出來”。但這科研成果轉化最難的第一步,在當下大學體製、社會機製中是一個空白地帶。

  最初,曲燕很反對付林注冊環能瑞通,她的顧忌是,老師們開公司總有瓜田李下的嫌疑。

  一開始,曲燕的這種憂慮似乎是多餘的。但隨著技術研發成功,尤其是技術的商業價值被市場認可時,這種“身份的嫌疑”就會越來越重,直到變成無法承受之重。在固有的觀念中,知識分子應該是安守清貧的,而付林在網絡上被一些人稱為“清華首富”,這本身就很容易招致猜疑。

  

 

  圖3:付林參加學術研討會 圖片來源:受訪者提供

  但即使沒有注冊公司,付林也早已跨入商業的河流。中國的高校體製下,很多老師事實上都是小老板。以付林為例,雖然他領導的能源所是科研機構,但也是不折不扣的公司實體——它是清華同衡規劃院的下屬機構,企業性質是全民所有製,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是付林,注冊時間2004年。但規劃院並沒有給能源所注冊資本,也不給員工發工資,事實上能源所是自負盈虧運轉,付林要像老板一樣組織人馬做研究項目掙錢,否則就沒辦法給研究人員發工資。

  清華大學建築學院副院長朱穎心教授說,這類研究所在高校很常見,主要是便於老師們承接項目,以及提供平台留住高水平科研人才。但能源所“全民所有製”的性質,為付林後麵被指控“挪用公款”打下伏筆。

  回到環能瑞通。張世鋼介紹,這家公司並沒有經營活動,主要是安置課題組從事設備研發的工作人員,管理上也很粗放——最初由付林的一個朋友代管,後來由一位員工管理,甚至公司的公章都放在這位員工手裏。這樣鬆懈的管理,已經為付林出事打下了伏筆。

  那麽,老師們的關聯公司到底能不能參與重大科研項目?據接近此案的人士透露,清華大學科研院負責人2017年1月在接受檢察機關問詢時明確表示,科技部、北京市和清華大學對關聯單位參加課題沒有限製,清華大學牽頭的課題,課題負責人可以把確實承擔科研任務的關聯單位加入到課題裏來,而且將課題經費撥到課題參與單位,也不需要對關聯關係進行申明。

  1992年南巡講話之後,國家鼓勵科研人員創業,高校出現了一大批學科性公司,都是掛著公有製之名的紅帽子公司。這些公司在股權上的複雜性,製造了很多故事,比如浙大褚健案。此後國家又多次出台鼓勵科研成果轉化的政策,但老師們開公司始終籠罩在身份嫌疑的陰影中——在一種複雜的社會心態下,做得越成功嫌疑就越大,做得不成功倒是沒人關注。

  在高校科研人員創業的案件中,知識產權是一個很容易出事的領域,拿著屬於學校的專利給自己賺錢等同於貪汙。這個指控曾經也出現在北京海澱區檢察院對付林的起訴意見書裏,環能瑞通擁有3項專利曾被估價2800萬,因此檢察院指控付林貪汙2800萬。而在最終的起訴書上,這項指控消失了。

  張世鋼介紹說,環能瑞通在這個課題中一共有12項專利,其中9項是環能瑞通和清華大學共有的專利,主要是規劃方麵的;另外3項專利是環能瑞通獨有的,是有關設備結構工藝方麵的,與清華無關甚至與付林個人也無關,這是環能瑞通高薪從遠大空調挖來的技術人員做出來的。國家出台的科研政策明確規定,參與課題的單位誰做出的專利歸誰所有,環能瑞通的3項專利經過了清華大學三級審核和成果與知識產權辦公室的權屬界定。所以這項指控並不成立。

  曲燕從付林的前任辯護律師處得知,對付林案要不要起訴,檢察機關內部曾爭議很大,最後還是決定給訴了。最初的起訴意見書指控付林貪汙上億,但最終的起訴書指控付林貪汙220萬、挪用公款439萬。據了解,付林案經曆了兩次退偵、延期偵查——檢察院對付林做了非常詳細的調查,包括他帶的本科生都被約談,並沒有查出其他什麽問題。

  付林是一個什麽樣的人?江億院士講了兩件往事。他和付林一起做過一個德高望重科學家的項目,付林是項目負責人,但進行到一半發現項目不能成立。後來他和付林等到一個合適的機會,召開了研討會把項目撤了,把剩餘的科研經費退了回去,盡管這樣做很沒有麵子。

  第二件事,廣州某項目請付林作為專家團成員參與論證會,付林從技術合理性上認為項目不合適上馬,結果主辦方當場表示不悅,不僅不付專家論證費,連回程的機票都不給買。

  在很多人的眼中,付林是個典型的科技工作者,他快要磨破的電腦包和皮帶讓很多人印象深刻。景樹森曾經建議付林學點曆史、社會學,還給他開了個書單,但還沒有來得及給他,付林已經失去自由。“他的時間都是以秒來計算的,”曲燕說,付林長期家庭、辦公室兩點一線,晚上經常工作到很晚,他繃得太緊讓家人也很緊張。王欽波說,和付林見麵幾乎都是夜裏十一二點,付林下班之後,“好像這個人不知疲倦”。有一次付林晚上10點多出差回來,發現辦公室一個人也沒有,於是逐個打電話訓人,打給張世鋼的時候已經快12點了。

  付林做的最瘋狂的事,就是2010年底山西大同的那個項目。“如果沒有這個項目,可能我們團隊就散夥了。”張世鋼說,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上半年是最為艱苦的一年,能源所已經快發不出工資了。

  付林在一個會議上偶遇大同市某領導,這位領導有一件麻煩事——因為各種原因無法解決同煤集團棚戶區改造工程的供暖問題,已經形成了社會矛盾。而付林恰好有解決方案。這位領導也是半信半疑,最終和付林達成了一個非常苛刻的口頭協議,這個項目成功運行後才補簽的合同。實際上相當於大同市借了上千萬給付林個人做工程,如果工程失敗,付林個人要還錢。

  在接下項目之前,江億院士曾提醒付林要想清楚,“搞不好你要坐牢的!”付林最終還是接了大同項目,張世鋼說,付林想的是“如果不做個真項目出來這個技術就死了”。王欽波說,“隻有瘋子能幹得出這種事。”

  “付林本科學的是電廠有關的,後來跟我讀博學的是供熱。”江億說,付林取得成功是因為他把供熱的供給側和需求側打通了。

  在失去自由之前,付林正在研究進一步把電和熱打通,也就是“熱電協同”,江億院士認為這是一項更具開創性的技術,“全世界都沒有”。舉例來說明——有大量的風力發電不能上網,原因在於電網容量有限,如果非用電高峰期刮來一陣大風,發出的電沒有地方用就隻能白白浪費掉。不僅是風電,核電、光伏發電都有相同的浪費情況。能不能讓這些要浪費掉的電做功轉化成熱,再變成城市供熱的熱源?這就是付林研究的熱電協同,這項技術將為我們節約更多的能源,減少更多的排放。

  付林出事後,這項重要研究停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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