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哥們,技術小牛,當年也是被老板忽悠,說是聯合創業。當時公司裏有差不多六
七個吧,都是拿低薪幹重活的,老板每次開會都洗腦,還曾開過玩笑,說創業者連性生
活都沒時間過,就應該以公司為家。
頭兩年確實幹出了成績,然後老板也是開始注冊新公司,圍繞股份開始倒騰。這個
時候,我哥們就覺得不太對勁了。然後跟老板提了漲薪,當時態度挺硬,不漲就走,然
後就漲了一截,反正比市麵上工資高一點點,外加一些年底分紅吧,不過老板年底分紅
算得很細,摳很死的那種。他也考慮了,要低了自己虧,要太高老板很可能把他踢出去
。高那麽10--20%的話,考慮綜合用人成本,招聘雜事,老板還是會接受的。畢竟想要
再找個技術小牛,合作愉快的人也不太容易。果然沒錯,老板答應了。
後來又幹了兩年,自己覺得時機成熟後跳槽了,收入翻番不止。原來老板答應的那
些股份,因為公司沒上市,所以也都是一紙空文。最後走的時候,可能老板給這了點補
償費吧。他算是那六七個聯合創始人裏邊第一個走的,其他的有的被老板發配到外地了
,有的還拿著打工的錢操著當家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