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庭為單位,超過自住一套的,按照每年重新評估的房價和和所擁有的房產數量收房產稅。 例如兩套每年收2%,三套收4%, 四套收6%。。如此遞增到max 20%。
例如北京的三百萬一套的房價。 除掉一套自住,另外兩套大概總價值是600萬。那4% = 24萬/年的房產稅。 這樣一搞,地方政府就不用愁搞基建和福利退休計劃的錢。 當然有些老百姓會鑽空子,搞假離婚一人名下一套。 爺爺奶奶姥爺姥姥媽媽爸爸兒子媳婦2成年孫子 (有些地方獨生子女準生二胎)等於十套。 但用以上的方案至少減少了一些一個人占幾十套或上百套的房姐房叔房爺。
爺爺死後房子讓孫子繼承,如果孫子已經有了一套自住房,那孫子必須上交房價百分之二十做為遺產稅並且每年為第二套房子上繳2%房產稅
征收房產稅,詳細計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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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資人怎麽辦呢?房地產稅是個辦法,相對也比較合理。怎麽估價?全國統一還是各省市統一? -lmds- ♂ (92 bytes) () 06/25/2013 postreply 23:58:14
• 估價的做法其實很簡單。 -yanon- ♂ (370 bytes) () 06/26/2013 postreply 09:27:42
• 同意。這個遲早是要執行的,賣地空間不多了,地方財政難以維持也得收房產稅。 -趙飛燕- ♀ (42 bytes) () 06/26/2013 postreply 06:29:29